法院司法警察

法院司法警察也就是俗稱的法警,是法院內設立的特殊警種。在社會上,法警不像一般警察那么為人熟悉,事實上他們貫穿每個案件的始終,從犯人的追捕,到犯人的押解、看管、送審,甚至器械的管理。正因為他們與犯人接觸很多,所以特別需要鐵面無私、秉公執法的正氣。

工作內容

做好 刑事審判的被告人押解工作,根據審判工作的需要按時將被告人提押到指定的地點;

負責押解、值庭、看管人犯,負責出入刑事審判庭人員的安全檢查,依據法律以及審判長的指示,維護法庭秩序,並進行值庭做好法庭的警衛,確保庭審活動中審判人員的人身安全,以及維護國家 法律的尊嚴性;

根據庭審工作需要,傳喚證人、出示作案證據;

執行院領導簽發的拘留、拘傳、逮捕人犯的決定和其他強制措施;

在訴訟活動中,及時、準確送達有關法律文書,通過調警程式參加本院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在執行現場協助執行法官,維護執行現場秩序,配合執行法官指示完成執行任務;

正確使用、保管配備的槍枝、彈藥、械具和交通工具;

負責審判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對出入審判大樓人員的人身進行安全檢查,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司法警察工作職責:

1、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種之一。

2、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務是通過行使職權,預防、制止和懲治妨礙審判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審判秩序,保障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3、 人民法院 司法警察的職責:

(1)警衛法庭,維護審判秩序;

(2)值庭時負責傳帶證人、鑑定人,傳遞證據材料;

(3)送達法律文書;

(4)執行傳喚、拘傳、拘留;

(5)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

(6)參與對判決、裁定的財產查封、扣押、凍結或沒收活動;

(7)執行 死刑;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4、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履行職責時,可以依法採取強制手段;根據需要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發生嚴重危害後果的,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武器。

5、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用標誌、制式服裝和警械,由公安部統一監製, 最高人民法院會同公安部管理,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製造、販賣。

6、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銜標誌、臂章、警號、警官證、制式服裝、警械為司法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職業要求

教育培訓:

大專學歷公安學等相關專業,接受過專業培訓。

工作經驗:

從事該職業需要具備一定的實習經驗。

薪資行情

一般月薪範圍在1500-3000元之間。公務員司法警察比同級別審判員工資要高,不止3000.

發展路徑

司法警察需要大專學歷,公安學等相關專業,並且要接受過相關的專業培訓。司法警察除了在法院工作外還可以轉至公安機關或是檢察機關,或是其他一些保衛部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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