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編制辦

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編制總量控制及其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指導全市各級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和上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我市相應的規定、辦法和實施細則;負責全市各級黨政、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以下簡稱黨政群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二)研究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事業單位體制改革以及相關領域涉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機構編制工作的情況綜合、調查研究、信息傳遞以及對下級機構編制工作的業務指導等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部署,抓好行政審批事項改革工作。
(三)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組織實施市級黨政群機關的機構改革工作;審核各縣(市、區)和鄉鎮機構改革方案。
(四)組織實施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市委各部門之間,市人民政府各部門之間,市委各部門與市人民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市級機關各部門與縣(市、區)之間的職責分工。
(五)審核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含掛牌機構)、直屬機構以及部門管理機構的機構設定、職能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市人大、市政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和市各民主黨派、市各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職能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六)審核縣(市、區)黨政群機關副科級以上機構設定及調整。審核全市各級行政編制總額和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編制層級調整方案。
(七)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關措施、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編制總量控制及其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市委、市人民政府直屬及市級機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業務範圍、類型規格、隸屬關係、人員編制、領導職數、人員結構和經費來源。審核縣(市、區)相當副科級以上事業機構設定及調整。指導全市各級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八)負責市級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全面推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和建立健全控編進人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監督檢查全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貫徹執行機構編制工作方針、政策、法規的情況;開展機構編制執行情況評估,依法依規查處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並追究責任;對市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的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制和實有人數進行審核。
(十)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登記和年檢工作,指導各縣(市、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協助中央、自治區編辦抓好全市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專用中文域名註冊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籌備市編委會議的各項工作,負責向編委會匯報有關機構編制事項,貫徹落實市編委會議議定的各項決定、決議。
(十二)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和上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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