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青竹湖生態科技園園區優先發展產業: 糧食、汽車等大宗物品交易市場及大運量物流業;生產性服務業(含經濟諮詢、中介服務、金融服務類企業);交通運輸企業及其總部;對外貿易業及其總部;會展、布展公司、廣告公司;酒店、餐飲、住宿業;三產服務業,特別是超市、賣場、汽車銷售業類企業;旅行社、旅遊定點購物、用餐類企業;球館、棋館、泳館等各類休閒體育服務企業;各類文化創意產業的公司總部及生產基地。
園區對優先發展產業的扶持政策:用地優先;入駐文化創意大廈的文化創意企業,可享受大幅度租金優惠;公司總部入駐園區的企業可享受地稅先征後獎的企業扶持政策;市政配套設施優先到位;為企業提供員工子女入學、戶口遷入、人才聘用、勞動保障等後勤服務,力保入園企業無後顧之憂;在地方性收費上開闢“綠色通道”,根據企業投資情況,一事一議,適當減免地方性行政收費。國家和省、市、區對園區的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優先發展產業的入園項目可共享。
園區不予支持的產業:大中型重工、化工企業;高污染企業;高能耗企業;技術含量低或手工作坊式企業;高噪音企業;占地面積大,單位面積產值低的工業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