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殿霞遺產協定

2008年肥肥沈殿霞逝世後,外界都以為遺產已全部由女兒鄭欣宜接下,沈殿霞遺產協定曝光後,實際上並非如此。沈殿霞在臨終前與鄭欣宜達成協定,找律師立下遺囑,規定欣宜要35歲後才可動用遺產,之前她每月只能從基金中提取約2萬元的生活費。

近日,據港媒報導稱,2008年肥肥沈殿霞逝世後,外界都以為遺產已全部由女兒鄭欣宜接下,實際上並非如此。有知情人士透露稱:沈殿霞在臨終前與鄭欣宜達成協定,找律師立下遺囑,規定欣宜要35歲後才可動用遺產,之前她每月只能從基金中提取約2萬元的生活費。目的為的就怕年幼女兒不知理財,更希望女兒鄭欣宜能做個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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