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站

汽車站

汽車站是指組織公路客、貨運輸業務的基層單位。有汽車運輸企業組建和地方交通部門組建的兩種。前者主要為本企業車輛提供商務作業服務,兼辦非本企業車輛商務作業代理;後者是面向社會各界車輛全方位提供商務作業服務。按辦理業務不同分為客運站、貨運站和客貨兼營站,是所在地的旅客、貨物聚散點。城市公共汽車在行車路線上設定的停車點。

基本信息

簡介

汽車客運站 汽車客運站

汽車站是汽車運輸企業組織公路客貨運輸的基層單位,也稱車站根據經營的業務可分為客運站、貨運站和客貨兼營站。此外,城市公共汽車為乘客上下車在行車路線上設定的停車點,通常也稱汽車站。

汽車站一般包含地址,電話,和時刻表內容,其中時刻表內容應該諮詢當地車站電話為主

發展歷史

中國最早的汽車站

至今仍在運營的交運集團館陶路汽車站 至今仍在運營的交運集團館陶路汽車站

1910年7月,因青島於1907年的開通的公共汽車線路延長從青島館陶路汽車站始發到墨蘭堡房(今嶗山區柳樹台),由此,這裡自然形成了中國最早的汽車站——青島館陶路汽車站。至今,這座位於青島市市北區館陶路49號隸屬交運集團(青島)的“百年老站”——館陶路汽車站仍然存在並為旅客服務。

研究報告

報告主要分析了公路客運中心行業的發展綜述;公路客運中心行業的發展環境;中國公路客運行業的發展狀況;中國公路客運中心行業的建設狀況;公路客運中心行業的運營情況;公路客運中心行業信息化;公路客運中心行業的頭領企業經營狀況;公路客運中心的建設和運營。

分類

客運站

專門辦理旅客運輸業務的汽車站,一般設在公路旅客集散點,其規模大小視當地的客運量而定。中國把汽車客運站分為三等。省轄市及港口、鐵路樞紐一般設一等站;縣、市人民政府駐地一般設二等站;鄉政府駐地或較大集鎮設三等站。客運站的主要工作分商務和車務兩大部分。

商務如售票、接受行李包裹的託運等;車務如車輛的調度、檢查、加油、維修、接收和傳送等。客運站的組織機構和人員配備視其等級和業務繁簡而定,通常設有售票處、問事處、行包託運處、小件暫存處、候車室、停車場等。大的客運站還有為旅客和車輛駕乘人員提供食宿的設施。

客運站要定期作客源調查,掌握轄區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時及其變化規律和道路通阻情況,提出公路客運班車計畫安排意見,並負責監督客車運行作業計畫的執行,處理轄區內班車運行中發生的問題。

在日本和歐美一些國家,發展了一種綜合客運站。它是由鐵路車站、汽車站和城市其他交通場站以及商店、服務業設施聯合構成的。站內布局緊湊,形成地上地下多層的客運綜合服務建築物。

貨運站

專門辦理貨物運輸業務的汽車站,一般設在公路貨物集散點。貨運站的主要工作是組織貨源、受理託運、理貨、編制貨車運行作業計畫,以及車輛的調度、檢查、加油、維修等。站內一般設有營業室、調度室、停車場、駕駛人員食宿站等。有的還有裝卸設備和裝卸人員。

貨運站要定期作貨源調查,掌握轄區內貨物的流量、流向、流時及其變化規律和道路通阻情況,協助物資部門編制託運計畫,簽訂運輸契約,並執行貨車運行作業計畫,及時處理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做好商務事故的記錄、報告、查詢與處理工作。

在公路運輸較發達的一些國家,有些汽車貨運站還是組織聯運的基地。它將一些長途運輸業務安排給其他運輸方式,組織和協調各種運輸方式的銜接和配合。有些汽車貨運站既是運輸組織中心,又是貨運信息中心。

客貨兼營站  兼辦客、貨運輸業務的汽車站,一般設在客運業務和貨運業務都不太多的城鎮。

貨運站級別

零擔站的站級劃分

1)年貨物吞吐量在6萬噸以上者為一級站;

2)2萬噸及以上,但不足6萬噸者為二級站;

3)2萬噸以下者為三級站。

站級劃分

根據年運輸量、地理位置和交通條件不同,貨櫃貨運站可分為四級。年運輸量是指計畫年度內通過貨運站運輸的貨櫃量總稱。 一級站年運輸量為3萬標準箱以上; 二級站年運輸量為1.6-3萬標準箱; 三級站年運輸量為0.8-1.6萬標準箱。 四級站年運輸量為0.4-0.8萬標準箱的國際貨櫃中轉站。

級別

分級條件

客運站的主要任務是安全、迅速、有秩序地組織旅客乘車、下車,便利旅客辦理一切旅行手續,為旅客提供舒適的候車條件。我國公路按站務工作量(主要指日傳送旅客量)結合所在地政治、經濟、文化等因素,將客運站分為五級。

一級車站

設施和設備符合表1和表2中一級車站必備各項,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 日發量在10000人次以上的車站

b)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其所轄市、自治州(盟)人民政府和地區行政公署所在地,如無10000人次以上的車站,可選取日發量在5000人次以上具有代表性的一個車站;

c) 位於國家級旅遊區或一類邊境口岸,日發量在3000人次以上的車站。

二級車站

設施和設備符合表1和表2中二級車站必備各項,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 日發量在5000人次以上,不足10000人次的車站;

b) 縣以上或相當於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如無5000人次以上的車站,可選取日發量在3000人次以上具有代表性的一個車站;

c) 位於省級旅遊區或二類邊境口岸,日發量在2000人次以上的車站。

三級車站

設施和設備符合表1和表2中三級車站必備各項,日發量在2000人次以上,不足5000人次的車站。

四級車站

設施和設備符合表1和表2中四級車站必備各項,日發量在300人次以上,不足2000人次的車站。

五級車站

設施和設備符合表1和表2中五級車站必備各項,日傳送量在300人次以下的車站。

簡易車站

達不到五級車站要求或以停車場為信託,具有集散旅客、停發客運班車功能的車車站。

表 1 汽車客運站設施配置表

設施名稱 一級站 二級站 三級站 四級站 五級站
場地設施 站前廣場
停車場
發車位
建 築 設 施 站 房 站 務 用 房 候車廳(室)
重點旅客候車室(區)
售票廳
行包託運廳(處)
綜合服務處
站務員室
駕乘休息室
調度室
治安室
廣播室
醫療救護室
無障礙通道
殘疾人服務設施
飲水室
盥洗室和旅客廁所
智慧型化系統用房
辦公用房
輔 助 用 房 生產輔助用房 汽車安全檢驗台
汽車尾氣測試室
車輛清潔、清洗台
汽車維修車間
材料間
配電室
鍋爐房
門衛、傳達室
生活輔助用房 司乘公寓
餐廳
商店
註:“●”——必備;“★”——視情況設定;“━”——不設

招呼站

達不到五級車站要求,具有明顯的等候標誌和候車設施的車站。

表 2 汽車客運站設備配置表

設備名稱 一級站 二級站 三級站 四級站 五級站
基 本 設 備 旅客購票設備
候車休息設備
行包安全檢查設備
汽車尾氣排放測試設備
安全消防設備
清潔清洗設備
廣播通訊設備
行包搬運與便民設備
採暖或製冷設備
宣傳告示設備
智慧型系統設備 微機售票系統設備
生產管理系統設備
監控設備
電子顯示設備
註:“●”——必備;“★”——視情況設定;“━”——不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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