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東區住建局

(五)負責市下派城建工程項目和區屬城建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竣工驗收及實施過程中的協調、監督工作。 (七)負責全區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參與建築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繼續教育工作。 (八)負責全區房地產開發行業的管理,抓好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初審工作;參與轄區內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論證、擴初會審和竣工驗收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市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根據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城區基礎設施建設、建築業、住房保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負責擬訂年度區城市建設資金的安排和使用管理;提出城市建設項目投融資建議。
(三)負責轄區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城區保障性住房建設;負責擬訂年度區住房保障資金的安排和使用管理;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
(四)參與市在轄區內城建工程項目方案制定、選址定點和擴初會審;負責市政工程項目前期論證、立項、選址用地、施工圖設計等技術前期工作;負責委託項目征地拆遷,督促及跟進征拆進度。
(五)負責市下派城建工程項目和區屬城建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竣工驗收及實施過程中的協調、監督工作。
(六)負責全區建築、建築室內裝修裝飾的行業管理,指導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建設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契約和風險管理;負責本區房屋裝修等房產監察工作;配合市里做好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事業、市政工程建設企業以及上述行業相關的建設監理、勘察設計諮詢單位的資質管理。
(七)負責全區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參與建築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繼續教育工作。
(八)負責全區房地產開發行業的管理,抓好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初審工作;參與轄區內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論證、擴初會審和竣工驗收工作。
(九)負責物業企業的行業管理;貫徹執行關於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物業管理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物業管理制度;負責擬訂年度區物業管理資金的安排。
(十)貫徹落實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負責全區國家直管公房和住房分配貨幣化管理工作;負責低限標準審批工作;負責全區房地產中介機構和房屋租賃機構的監督管理;全程參與安置房的規劃、設計、建設、竣工驗收等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和管理轄區人民防空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的日常事務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地址

江東區彩虹南路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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