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陰縣

汝陰縣

南朝宋永初元年(420年),汝陰縣改屬南汝陰郡,併兼南豫州、南汝陰郡治。 南朝梁天監五年(506年),改南汝陰郡為汝陰郡,遷豫州治汝陰。

汝陰縣

秦 初置汝陰縣,治今阜陽市區,屬陳郡。

汝陰令印

漢初 為汝陰縣,高祖二年(公元前206年)汝陰縣改屬汝南郡;高祖六年封夏侯嬰為汝陰侯於此;王莽新朝改汝陰名為汝墳;東漢復稱汝陰縣,屬汝南郡;更始初年,淮陰王劉玄封劉信為汝陰王,建武年間劉秀改封劉信為汝陰侯;永初二年(108年)安帝封劉顯為阜陽侯,封邑不在今阜陽市,但阜陽地名始見。
三國 魏初為汝陰縣,屬汝南郡;景初二年(238年)析沛國置汝陰郡;後廢,汝陰縣復屬汝南郡。
西晉 泰始二年(266年)復置汝陰郡,同廓設汝陰縣;泰始元年,晉武帝封司馬駿為汝陰王,後改封司馬謨為汝陰王。
東晉十六國 西晉永嘉之亂後,汝陰郡先後屬漢(前趙)、後趙、前燕、前秦、後燕、東晉。漢劉淵封子劉景為汝陰王;劉曜封子劉厚為汝陰王;後趙石虎封子石琨為汝陰王。
南北朝時期 宋永初元年至景平元年(420—423年)為汝陰郡,屬豫州。
魏 太常八年至太平真君八年(423—447年)汝陰為魏占領,屬魏之豫州,但未設治,因宋將汝陰郡先僑置於司州(今河南信陽)後僑置於合肥,稱南汝陰,屬南司州;北魏神三年(430年)太武帝封長孫道生為汝陰公;後封孔照為汝陰侯。
宋 元嘉二十四至二十七年(447—450年),收復原汝陰地,未設治,南汝陰仍僑置合肥;文帝封子劉渾為汝陰王。
齊 於建元元年(479年)代宋之後,改南豫州稱豫州,於南汝陰郡同廓設汝陰縣,均屬豫州,終齊之世,原汝陰地仍屬北魏。
魏 太平真君十一年至孝昌四年(450—528)原汝陰地屬魏,孝昌四年前在此未設治,其間於和平二年(461年)文帝封拓跋天賜為汝陰王;太和二十年(496年)孝文帝封拓跋景和為汝陰王。北魏孝昌四年亦即武泰元年,於原汝陰郡置潁州,此為州治之始。同年,潁州為梁占。
梁 大通二年至太清三年(528—549)原汝陰地屬梁,置胡城縣,太清年間因侯景之亂為高澄占領。
隋 開皇三年(583年)改汝陰郡為潁州,大業初年復稱汝陰郡。
唐 初稱汝陰郡;武德四年(621年)改名信州;武德六年改名潁州;天寶元年(742年)復名汝陰郡;乾元元年(758年)復名潁州,同廓設汝陰縣,屬河南道。
五代 梁、唐、晉、漢、周均為潁州。
宋 初稱潁州,同廓設汝陰縣;政和六年(1116年)升潁州為順昌府,屬京西北路,是為府治之始。金 皇統元年(1141年)占領順昌府,改為潁州,同廓設汝陰縣,屬南京路。
元 至元二年(1265年)廢汝陰縣入潁州,屬河南行省汝寧府。 東晉僑置

東晉鹹和五年(330年),在合肥僑置汝陰縣,為僑置汝陰郡治所。
南朝宋永初元年(420年),汝陰縣改屬南汝陰郡,併兼南豫州、南汝陰郡治。
南朝齊時,僑置的豫州,又稱西豫州遷治汝陰,同時設北陳郡。仍兼南汝陰、北陳郡治。
南朝梁天監五年(506年),改南汝陰郡為汝陰郡,遷豫州治汝陰。
普通七年(526年)十一月,豫州遷治壽春,遷南豫州治汝陰。
太清元年(547年)七月甲子,改設合州於汝陰,汝陰縣兼合州,汝陰郡、南頓郡等治。
北周大定元年(581年)二月,隋代北周,汝陰縣隨合州改屬隋朝,仍其舊制。隋開皇三年(583年),廢郡,撤縣,改合州為廬州,汝陰縣改合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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