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縣人民法院

永豐縣人民法院始建於1950年,設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7個業務部門以及政工科、研究室、監察室、辦公室、法警大隊、司法技術室6個行政部門,下轄藤田、沙溪2個基層法庭,現有在編人員62人。 永豐縣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審判轄區內法律規定管轄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辦理各類執行案件,年平均審結案件1500餘件。 近年來,永豐縣人民法院在縣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和政府、政協的支持下,在上級法院的指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貫徹“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指導方針,繼續踐行“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緊緊把握和諧社會的特徵,狠抓審判和執行工作,切實加強隊伍建設,忠實履行憲法與法律賦予的職責,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建設“三個永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

永豐縣人民法院始建於1950年,設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7個業務部門以及政工科、研究室、監察室、辦公室、法警大隊、司法技術室6個行政部門,下轄藤田、沙溪2個基層法庭,現有在編人員62人。
永豐縣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審判轄區內法律規定管轄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辦理各類執行案件,年平均審結案件1500餘件。
近年來,永豐縣人民法院在縣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和政府、政協的支持下,在上級法院的指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貫徹“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指導方針,繼續踐行“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緊緊把握和諧社會的特徵,狠抓審判和執行工作,切實加強隊伍建設,忠實履行憲法與法律賦予的職責,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建設“三個永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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