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勝縣國家稅務局

六、負責本地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永勝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機構設定、幹部管理、人員編制、經費開支由雲南省國家稅務局垂直管理,屬於正科(局)級國家機關,縣局機關內設6個行政股室(辦公室、人事教育股、監察室、稅政管理股、徵收管理股、計畫徵收股),1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1個垂直機構稽查局,外設1個徵收分局永北分局。
主要負責永勝縣境內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徵收和管理。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雲南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云南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稅源和麗江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
四、負責本地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地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麗江市國家稅務局和永勝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截止2008年4月底,全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06人,其中:在職幹部職工69人,離退休幹部職工37人,占總人數的53.62%,在職幹部職工中黨員42人,占60.87%,大專以上學歷57人,占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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