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縣國家稅務局

(十)負責武隆縣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江口稅務所。 鴨江稅務所。

一、基本情況

武隆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現有幹部職工78人,內設8個行政機構、1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單位和6個派出機構,負責武隆縣的國稅征管工作。自成立以來,武隆縣國稅局在重慶市國家稅務局和武隆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始終堅持以組織收入為中心,以聚財為國,執政為民為宗旨,以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為已任,以依法治稅,服務納稅人為準繩,以建一流國稅隊伍,創一流工作業績為目標,發揚敢想敢幹,實幹快乾的武隆精神,搶抓機遇、勇挑重擔、大膽創新,全面深化征管改革、完善征管體系、重組征管流程、整合人員配置、規範執法程式、提高服務效率,實現了稅收任務翻三番、征管全過程信息化,辦公無紙化等跨越性目標。

二、武隆縣國家稅務局主要職責

武隆縣國家稅務局是主管武隆縣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武隆縣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武隆縣地區中央稅及共享稅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組織實施本單位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單位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的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單位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單位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武隆縣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重慶市國家稅務局和武隆縣委、武隆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檔案、檔案、信訪、保密、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機關政務公開、信息公開工作;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
政策法規科。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單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
貨物和勞務稅科。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日常檢查工作;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等工作。
所得稅科。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徵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日常管理、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
收入核算與財務科。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管理機關財務。
征管與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
人事教育科。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監察室。監督檢查本單位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二)直屬機構

稽查局。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三)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四)派出機構

巷口第一稅務所。負責巷口鎮江南片區、黃鶯鄉的國稅徵收管理工作。
巷口第二稅務所。負責巷口鎮江北片區、仙女鎮、土坎鎮、雙河鄉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江口稅務所。負責江口鎮、桐梓鎮、火爐鎮、接龍鄉、後坪鄉、滄溝鄉、土地鄉、文復鄉、石橋鄉、浩口鄉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辦公電話77741023
白馬稅務所。負責白馬鎮、長壩鎮、和順鎮、羊角鎮、趙家鄉、白雲鄉、鐵礦鄉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鴨江稅務所。負責鴨江鎮、平橋鎮、鳳來鄉、廟埡鄉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辦稅服務廳。受理和辦理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和辦理稅款徵收;發票發售和辦理髮票服務;受理諮詢、舉報、複議和聽證;資料發放和承辦告知事項;本部門涉及的簡易程式處罰;本部門征管基礎資料覆核和考核工作;本部門報表資料管理;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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