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進區經信局

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工作。 負責鹽業、菸草工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繫協調工作。 10、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1、負責全區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全區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綜合性政策。收集、整理、發布經濟和信息化信息。
2、擬定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對全區經濟運行態勢進行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儲銜接和緊急調度。協同相關部門推進全區現代物流業的發展。負責全區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工作。
3、制定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重點產業園區、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和服務,參與各類工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工作。聯繫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4、負責全區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畫,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負責國家和省、市、區相關專項計畫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參與審核並監督擬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向。監督管理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
5、研究擬訂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以及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擬訂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落實。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審核推薦上報市級、省級和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負責歸口的科技專項經費和項目管理。負責實施企業信息化示範工程,推進產學研結合。指導企業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攻關和培訓,貫徹制定技術標準,推進實施名牌戰略。
6、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全區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及工業、通信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促進的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規劃。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環保產業發展。參與全區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規範煤炭經營,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負責煤炭有關數據的統計工作。指導全區牆體材料革新和發展散裝水泥工作。
7、研究提出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發展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發布產業信息,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準入等事項。負責相關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負責區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相關工作。負責鹽業、菸草工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繫協調工作。
8、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會展業和售後服務業等,指導發展總部經濟、樓宇經濟。監測分析產品市場運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擬定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行銷體系。
9、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出口動態監測。按分工編制全區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10、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指導各種經濟成份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範企業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承擔推動企業上市和多渠道融資有關工作。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指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和組織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相應的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企業智力引進工作,負責區減輕企業負擔的相關工作。
11、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編制信息化發展專項規劃,擬訂信息產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信息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上級對口部門和本區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組織規劃或實施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12、負責協調維護全區信息安全及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13、負責中小企業(含民營經濟、鄉鎮企業,下同)發展的綜合指導與協調。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與融資擔保體系建設。促進金融機構建立與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承擔或參與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擔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管。
14、負責有關國防科技工業及軍品科研生產等相關工作,協助做好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指導全區國防科技工業軍民結合工作,負責軍工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行業管理、國家安全和保密安全監管工作。
15、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設15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務科)、人事教育科、離退休幹部管理科、經濟運行科、產業投資科、科技與質量科、電子信息和軟體服務業科、信息化推進科(信息資源與安全科)、企業發展服務科(行政服務科)、中小企業發展管理科、節能與綜合利用科、產業政策與行業發展管理科、原材料和消費品工業科、經濟合科作(武進汽車城管理辦公室)、黨委辦公室(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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