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吳家山台商投資區

武漢吳家山台商投資區

武漢吳家山台商投資區是經湖北省和武漢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引進台資為主,同時吸引其他國家和地區客商投資的對外經濟開發區,創建於1992年。

投資區概況

武漢吳家山台商投資區是經湖北省和武漢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引進台資為主,同時吸引其他國家和地區客商投資的對外經濟開發區,創建於1992年。 2000年1月19日經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和科學技術部批准成立武漢吳家山海峽兩岸高科技產業開發園作為投資區高科技開發的一個國家級高科技開發園區,總面積1平方公里。投資區執行國家關於鼓勵台胞和外商投資的有關政策,根據客商的投資強度、生產經營規模、年度實現的稅收總額,給予多方面的優惠待遇。 投資區管理體制獨特。投資區管理委員會由當地政府和台港知名財團代表聯合組成,實行國內首創聘請境外投資者參與行政管理的全新體制。

投資區地理位置

投資區位於武漢市區西部,規劃面積20平方公里,首期開發8平方公里,首期開發的基礎設施已全部完成。 投資區交通便捷。它距市中心12公里,距漢口火車站7公里,距武漢天河國際機場18公里,距青山外貿碼頭20公里,區內擁有八大通道,即107國道(北京至深圳)、京珠高速公路(北京至珠海)、漢渝鐵路(武漢至重慶)、漢江航線(陝西至武漢)、市外環路、市中環路、天河機場高速公路、金山大道。構成了以投資區為中心的“蛛網式”立體交通網。
位置投資區基礎設施 投資區管理機構及法律保障體系健全,金融保險、文化教育、生活娛樂等社區服務設施完善。保稅加工區以及海關、商檢機構均將籌建。投資區將竭誠為中外投資者提供最優良的服務。
道路:投資區已建成以107國道為主軸線,金山大道為輔線,覆蓋全區的棋盤式公路網路,已規劃設計並正在建設中的“八路一湖”工程,將使投資區內的交通條件錦上添花。
電力:供電投資區電力來自華中電網,擁有110 KV雙迴路供電系統,高壓變電容量達10萬KVA,另投資區自備有2.5萬KW熱電廠一座。
供水投資區現有日供水:10 0萬噸和 13萬噸自宋水廠各一座,輸水管網隨區內主幹道鋪設,水質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 排水投資區排水為雨污分流,整個排水系統屬高灌低排明渠暗管網路結構。雨水入渠,污水經處理後經暗管排入境外府環河水系。
供氣投資區對居民生活直供管道煤氣:目前日供氣能力為40000立方米,已有20000戶居民用氣,隨建設發展,供氣能力將逐步提升,管道煤氣可供區內工業用戶和公共福利用戶使用。 通信終期設計4萬門程控交換機電訊大樓向區內用戶提供各類通訊業務的系列服務,現已開通程控電話20000門,電話通達全世界,同時可開展國內外商務電報、數據傳輸、傳真、特快傳遞等電信業務。
服務設施公路運輸:投資區在武漢中環路、107國道,京珠公路、漢渝鐵路交匯處建設集停車、中轉、商貿、餐飲、娛樂一體的公路貨物中轉樞紐站,總建築面積20,000平方米,一期工程己投入營運。 市場:集糧食、蔬菜、食品、種子、建材為一體,占地近2000畝的國家級武漢農產品批發中心市場位於投資區內,己建成投入使用。占地300畝的武漢吳家山建材大市場和占地120畝的武漢中百超市正在建設中。
倉儲:在區內港口、鐵路貨運編組站交匯處,設有省、市物資供應部門興建的果品、煤炭、木材、建材等倉儲、冷藏庫,各庫均有專用鐵路轉運。是本區乃至省市各地區的重要倉儲區和貨物集散區。
貨運中心:由市交通委員會興辦,總投資1.3億元人民幣、占地400畝的中南地區大型區域性貨運中心正在興建。
出口加工區武漢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在投資區規劃、投資興辦出口商品加工區將成為武漢地區第一個最大的集約工貿加工區。
標準廠房:已建成二棟計12,000平方米的標準廠房,部分已為客商租用和購買,新廠房正在續建。
居住:位於投資區最佳地段的兆豐花園、大興花園、吳南花園、長青花園等一批別墅區及公寓群區、商住用房已建成並投入使用。大型綠化廣場和占地300多畝的人工湖為區內居民提供良好的環境。
產業導向:台商投資區位於武漢市中環線和外環線之間,是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及其他先進技術產業、第三產業的重點區域,是城郊型現代農業綜合開發示範區。

重點鼓勵產業和項目

1、現代食品飲料工業項目。
2、引進先進技術和資金,對投資區內及周邊現有企業進行嫁接改造,提高產品檔次的項目。特別是對輕工、紡織、服裝、醫藥、食品、飲料、機械等產業進行改造的項目。
3、高新技術農業及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兩高一優”的蔬菜基地、畜禽基地、淡水漁業基地、花卉基地及果茶基地建設,農副產品儲運及生態、旅遊農業和森林公園建設等。
4、高新技術項目。如計算機軟體開發、微電子技術、生物工程技術、信息通訊技術等。
5、市場建設開發項目。各類大中型市場的開發建設。
6、第三產業。國內外貿易、商業、倉儲、運輸、金融、房地產,文化體育設施、娛樂、休閒、旅遊度假設施,經濟、科技信息諮詢業等。

投資區優惠政策

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應當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消害稅、城市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牌照稅等。進出日貨物按海關關稅條例繳納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另外具有支付給國外的特許權使用費、股息、利息、租金和其他所得,應扣繳預提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的外籍人員和中方人員應依泛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企業所得稅
外商投資企業按照忡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所得稅。 投資區內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所得稅。屬於先進技術企業的,在按照國家規定減免企業所得稅期滿後,可以延長三年減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屬於產品出日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減免企業所得稅期滿後,凡當年出日產品產值達到當年企業產品產值70%以上的,減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投資區內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在依法減免企業的所得稅期間,免徵地方所得稅,並在期滿後,繼續免徵地方所得稅5年。外國和港澳台地區的投資者將從投資區企業分得的利潤再投資於本企業或在投資區興辦新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經稅務機關核准,可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納所得稅稅款的40%;若上述投資投入產品出日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經稅務機關核准,可全部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所得稅稅款。
二、增值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日貨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照章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稅率: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2項、第3項規定外,稅率為17%。 2、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①糧食、食用植物油; ②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③圖書、報紙、雜誌; ④飲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⑤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國務院有規定的除外。 4、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7%。
三、消費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本條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應照章繳納消費稅。 消費稅的稅目、稅率(稅額),依照所附的《消費稅稅目稅率(稅額)表》執行。
四、營業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應照章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所附的情業稅稅目稅率(稅額)表》執行。
五、城市房產稅
對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拉暫緩徵收城市房產稅。
六、印花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法律規定的各種契約、書據、帳簿、許可證照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七、車船使用牌照
投資區對生產型外兩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暫緩徵收車船使用牌照稅。
八、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是在一個納稅年度中的中國境內的連續或者累計居住不超過90日的個人,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由境外僱主支付並且不由該僱主在中國境內的機構、場所負擔的部分,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九、海關稅收
區內企業出口投資區生產的產品,除國家限制貨物外,免徵出口關稅。 外商投資企業符合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外的自用設備(含按項目契約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按國家規定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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