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縣財政局

武宣縣財政局位於武宣縣城東路,單位實有人員113人,其中使用行政編制33人(其中單位領導職數1正4副,紀檢組長1人),後勤服務事業編制3人。事業單位共有實有在編人員 77人,其中管理人員43 人,專業技術人員 7人,工勤技能人員27人。

基本情況

武宣縣財政局位於武宣縣城東路,單位實有人員113人,其中使用行政編制33人(其中單位領導職數1正4副,紀檢組長1人),後勤服務事業編制3人。事業單位共有實有在編人員 77人,其中管理人員43 人,專業技術人員 7人,工勤技能人員27人。借調等非占編人員1人,調出占用編制1人。內設機構16個,分別為:行政人教股、綜合股、預算股、國庫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經濟建設股、社會保障股、農業股、農村財政財務管理股、企業股、會計管理股、金融事務管理股、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股、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擬訂全縣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我縣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的建議;貫徹執行自治區與市、市與縣、縣與鄉鎮的財政分配政策。

(二)負責提出全縣財政、預算、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稅收、財務、會計、資產評估管理等地方規章項目的建議,根據縣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的地方性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草案。

(三)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縣預算;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本級和全縣預算草案及預算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監督縣各級財政預算的執行;管理縣本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的徵收和管理;編制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有關專用票據;負責彩票市場監管;對縣房改部門管理的住房資金、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及財務進行監督和管理;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管理縣財政公共支出;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管理縣直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和資產;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

(六)負責制定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七)執行國家的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方針政策,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負責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及收益收支管理,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八)負責管理和監督縣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參與擬訂縣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負責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防範財政風險;管理和監督縣人民政府的國內外債務,管理縣利用外國政府、世界銀行及國際農業發展基金貸款的轉貸工作,參與談判與磋商業務;負責國債兌付及二級市場的管理,受縣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在國際金融市場籌資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縣會計、資產評估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資產評估事務所的業務。

(十二)監督財稅政策、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及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三)制定全縣財政教育計畫,組織全縣財政幹部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

(十四)負責協調、組織、清理縣內企事業單位(含中央、區、地駐縣內企事業單位)稅收入庫工作。

(十五)負責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一發放工作。

(十七)負責小汽車定編工作。

(十八)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城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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