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藍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三)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各級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指導全旗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與管理工作。 (四)監測全旗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負責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負責全旗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五)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服務的總體規劃,綜合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對計畫生育業務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主要職責
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政府主管全旗計畫生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有以下十條:
(一)擬訂全旗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全旗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實施全旗人口發展規劃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與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二)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以及盟關於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研究制定全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旗計畫生育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各級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指導全旗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與管理工作。
(四)監測全旗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負責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負責全旗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五)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服務的總體規劃,綜合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對計畫生育業務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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