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理經

");正理的所量(prameya

簡介

正理經(Nyaya sutras)是足目·喬答摩(Aksapada Gautama)(公元前3世紀)的著述。經文共五卷,每卷兩章。

內容

正理經的終極目的是達成解脫,就是說免除諸--而解脫是通過16句義(範疇)獲得的,它們是正理的量(pramana, mean);正理的所(prameya, object);(samshaya, doubt);目的(prayojana, purpose);見邊(drstanta, example);宗義(siddhanta, conclusion);論式(論證的要素)(avayava);思擇(tarka, argumentation);決斷(nirnaya, ascertainment);論議(vada, debate);詭論議(jalpa, disputation);壞義(破壞性批評)(vitanda);似因(hetvabhasa, fallacy);曲解(chala, quibble);倒難(jati, refutations);墮負(導致辯論失敗的各種情況)(nigrahasthana).
依據正理經,有獲得正理的四種量:現量(感覺),比量(推理),譬喻量(類比),聖言量(可靠的口頭證言)。經文隱含的開發出了一種因果理論。因和果在本性上應當是同類的(homogeneous),但是果是一個新的開始而不是已經包含在因當中。佛教經論認為的所有事物在本性上都是空的(negative)(因為事物的本性由它與其他事物的差別構成)被否決了,還有所有事物都是恆常或所有事物都是無常的也被否決了。這兩個觀點都不符合經驗。所以,導致的形上學接受了兩類實體: 恆常的和無常的。整體是在構成它的部分之外之上的新的實體。還有, 神是宇宙的實質原因被否決了。 神被看作是直接有效的原因,而人需要在 神的控制和協作下生成他們的結果。
正理經支持有如下結構的五支論式:
1. 山上著火了(宗(pratijna): 對要證明什麼的陳述)。
2. 因為它在冒煙(因(hetu): 理由的陳述)。
3. 冒煙的東西都著火了,廚房就是個例子(喻(udaharana): 由實例支持的普遍規則的陳述)。
4. 山也是如此(合(upanaya): 套用規則於此個例)。
5. 所以山上著了(結(nigamana): 達成結論)。
正理論式的典型性特徵是它對例證的堅持--它暗示出正理派邏輯學家想要確定的不只是形式的有效性還有實質上的真實。五類似是而非的"因"(hetu)要被辨別出來: 不確定的(savyabhicara),它導致多於一個結論;矛盾的(viruddha),它反對要確定的結論;有爭議的(prakaranasama),它引起與要確定的結論同一的問題;反問的(sadhyasama),它自身也是未證明的;不和時宜的(kalatita),它被引述為"沒有在它還有效的時間內套用"。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