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倫[明朝駙馬]

歐陽倫[明朝駙馬]

歐陽倫(1359-1397),明太祖朱元璋的女婿。明太祖洪武十四年十二月戊午(1381年12月23日)娶安慶公主,官至都尉。洪武三十年(1397年)曾奉使至四川﹑陝西,數次遣手下走私茶葉出境,從中謀取暴利,朱元璋大怒,將歐陽倫賜死。

基本信息

生平簡介

歐陽倫,進士出身,洪武十四年(1380年)娶明太祖朱元璋與馬皇后嫡出的安慶公主為妻,官至都尉。洪武三十年(1397年)曾“奉使至川、陝”,“數遣私人販茶出境”,從中牟取暴利,陝西布政司官員不敢問。家奴周保更是蠻橫,輒呼有司科民車至數十輛。毆打藍田縣河橋司巡檢稅吏,吏不堪其辱,向朝廷報告。朱元璋大怒,將歐陽倫賜死,周保等被誅殺。

詳細介紹

洪武三十年(1397年),又發生一樁大案,這個案子我們說它大,不是因為他涉及的金額,或者範圍廣泛,而是在這個案子當中朱元璋表現出了他的果斷和堅決。什麼案子呢?歐陽倫駙馬案。明朝為了控制西蕃少數民族地區,用中原地區的茶葉,交換西蕃地區的馬匹,把這個茶葉作為戰略物資,嚴禁私自出口,因為你控制了茶葉,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少數民族地區,它對你有需要,而且你把這個茶葉送給它以後,還可以得到馬匹。這樣對國家是幾方面都有好處,因此就規定——禁止茶葉私自出關。駙馬歐陽倫仗著自己是皇親,讓他的手下走私茶葉,這此人在地方上動用官府車輛,擅自闖關,不納稅,不服管,而且是任意捶楚把關的官員。地方守關的人不堪忍受向朱元璋來報告,朱元璋得到這個情況以後,非常氣憤,把歐陽倫抓來殺掉,堅決處死。歐陽倫是什麼人呢?剛才我們說過他是駙馬,這個駙馬他娶的公主是誰呢?是安慶公主。這個公主不是一般的公主,她的母親就是馬皇后,就是朱元璋的最早的結髮夫妻。馬皇后一生就生過這么兩個孩子——兩個女兒,安慶公主是其一,至親至愛,誰求情也不成,堅決把歐陽倫殺掉,所以朱元璋為了建立他的官僚隊伍秩序,為了澄清吏治,為了鞏固他的統治,不惜滅親。

(在朱元璋,經歷三起大案之後,在全國上下,刀光血影的恐怖氣氛中,朱元璋卻躲進書房,專心致志地開始編寫一本書,那么這本書是什麼呢?朱元璋怎么偏偏會在這樣特別的時刻,還要專心地寫這本書呢?)

剛才我們說過朱元璋把很多他所處理的貪污、為非作歹,這一些案件的案例編成了一部書叫《大誥》。這個《大誥》他要求各家各戶都有一本,如果你家裡藏了《大誥》,那么在審刑的時候,可以罪減一等,就在《大誥》發布的當年,就有十幾萬的學生,進京來講演《大誥》,說我們都學了《大誥》,皇帝給了賞賜,大家回去了,就是他搞了一次普遍的宣傳教育活動。這個《大誥》減刑的這種措施,成為明朝的一個刑法上的一個制度。以後凡是在審刑的時候,說有《大誥》就減刑一等。可以看出朱元璋所實行的嚴刑峻法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百姓的利益不受侵害,是為了澄清整治。《大誥》公布了以後,又有《大誥續編》、《大誥三編》還有《大誥武臣》,就是專門針對武將、武官犯法編的案例。關於朱元璋編《大誥》,他是什麼意圖?學士劉三吾給《大誥》有一個後序,有這么幾句話,他說:“日者,中外臣庶,罔體聖心,大肆貪墨,緣弊所由,起於六曹(說現在就是不久以前,好多官員不體會朱元璋的意圖,為非作歹,貪贓枉法,究其根源,起於六曹,從六部開始的,從中央開始的,不要老怨下面。)為罪之魁,郭桓為首(誰是頭呀,就是那個財政部的副部長,農業部、財政部就是它的副部長)。說六曹本來就是一個澄源之地乃貪贓不法、效能所屬,危害百姓,朱元璋不忍心生人之無辜也,不能夠讓這些百姓遭人害,不得以施之五刑,對他們施這各種刑法。下面兩句話,雖罪之,實以生之,(雖然對他們治罪了,但是(實質上)是要保他們的腦袋,讓他們不要再犯罪了),皇上圖治,不遑暇食,猶乃營繕是書,以為世戒,其愛民之意深矣。皇上要忙治理天下,連吃飯都忙的沒有時間了,他還編這個書,他愛百姓的心那是很深的。這是劉三吾給他寫的一條後序。朱元璋是基層的,他在基層出身,他受過苦,他知道這個苦是什麼滋味,他還有一段話,他說:“這書又不是吏員話,又不是秀才文,怕不省得,我這般直直地說,大的小的都要知道,賢的愚的都要省得,這書與管軍的造福,不是害他的文書。”我這個話,我這個書,不是秀才文,也不是官員寫的,吏員寫的,就是實話,我這個文章不是害人的。所以他編《大誥》,雖然每個案例都伴隨著嚴刑酷法,但是他也伴隨著一顆愛民之心。

(在明朝初年的幾十年里,朱元璋用他打出貪官污吏的堅強決心,用他讓人心驚膽戰的嚴酷刑法,屢次清理官僚隊伍,那么在那一次次聲勢浩大的反腐浪潮之後,在一群群貪官污吏被送上刑場之後,朱元璋的重型治國究竟給明朝帶來了什麼呢?明朝初年的官場是否就能夠從此煥然一新了?)

當時很多人,對於朱元璋的嚴刑峻法非常不滿意,實際上是人人自危。早在洪武九年,山西平遙縣縣學有一個訓導,叫做葉伯巨給朱元璋上書,提出了幾件朱元璋做的事情不妥的地方,就有一條叫“用刑太繁”,說你朱元璋用刑太繁了,太多了。他怎么樣具體說呢?“竊見數年以來,誅殺亦可謂不少矣,而犯者相重,良由激勸不明,善惡無別,議賢、議能之法既廢,人不自勵,而善者怠也,朝信而暮猜者有之,昨日所進,今日被戮者有之,乃至令下面尋改,已赦而復收,天下臣民莫之適從”。什麼意思呢?說你天天處罰人,早上剛任命他當官,下午就把他給廢了,這下面人怎么辦啊?無所適從,這官員隊伍是人人自危,每天過不好踏實的日子,洪武二十一年,一個學士叫做謝縉的,給朱元璋上書,也提出了他用刑太繁的問題。他說從國初到現在,二十多年了,“無幾時不變之法,無一日無過之人(說沒有哪一天這個法律不改變的,沒有哪一天沒有人犯錯誤的),嘗聞陛下震怒,除根翦蔓,誅其奸逆矣,未聞褒一大善,賞延於世,復及其鄉,始終如一者”。什麼意思呢?說我經常聽到你處罰這個處罰那個,沒有聽你表揚誰,很嚴厲。當時的官員們惴惴不安,經常是上班的時候,早上起來上班,要跟家裡頭妻子道別,說今天去了,不知道能不能活著回來,僥倖晚上回到家裡,見到妻子的面兒說,今天又活了一天,明天還不知道怎么樣?如此這般,雖然記貪官污吏們心驚膽戰,另外一方面也使得明初,特別是洪武年間的吏治,得到了澄清。清朝張廷玉所編的《明史》,裡頭有一個叫《循吏傳》循吏就是專門記載清官的這樣的傳,《循吏傳》所寫到明朝的清官洪武年間三十多年,占所有總人數的三分之二。這個《循吏傳》還有這么一段話:“一時守令畏法,潔己愛民,以當上旨,吏治煥然丕變矣。”這一時間啊,這些地方官員,全都是畏懼刑法,潔身自好來實現達到朱元璋的要求,吏治換了一個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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