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川縣林業局

(五)負責指導全縣林業公安工作和林業公安隊伍建設。 (七)指導、監督全縣林業系統財務、統計工作,負責縣級林業基金的籌集和管理,配合有關部門落實林業經濟調節政策。 (九)制定全縣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全縣林業科技推廣,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

單位簡介

欒川縣林業局成立於1956年,是欒川縣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位於欒川縣城君山西路204號。
林業局內設辦公室、黨委辦、財務股、資源林政管理股、林地辦、經濟林技術服務站、林政稽查隊、天然林資源保護辦公室、退耕還林辦公室9個股站室,直屬二級機構有林業技術推廣站、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飛播造林管理總站、森林公安分局、欒川縣人民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廟灣、龍台、潭頭三個木材檢查站和十五個鄉鎮林站。下轄龍峪灣林場、老君山林場大坪林場、林木種子管理站、林科所(欒川縣苗木繁育中心)五個單位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林業發展和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林業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實施林業監督檢查。
(二)組織指導全縣造林綠化、全民義務植樹和各類林業基地及工程項目的建設,對國有林場、苗圃、集體林場、森林公園實行巨觀管理。
(三)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調查、規劃、動態監測及管理工作;編制、審核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木材憑證採伐、運輸、經營加工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據有關法規,負責全縣林地、林權管理和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主管森林資源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
(四)主管全縣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的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全縣瀕危和珍稀野生動植物物種的保護工作。
(五)負責指導全縣林業公安工作和林業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的重大案件。負責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和林木病蟲害防治工作;承擔全縣獵槍彈具的管理工作。
(六)對全縣竹木加工、林果產品加工、森林旅遊、林產化工、木本藥材、木本花卉等林業產業實行巨觀管理。
(七)指導、監督全縣林業系統財務、統計工作,負責縣級林業基金的籌集和管理,配合有關部門落實林業經濟調節政策。
(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土保持、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等組織指導工作。
(九)制定全縣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全縣林業科技推廣,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負責指導直屬單位入事、勞資、組織、宣傳、紀檢、監察、老幹部、計畫生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及全縣林業系統行業作風建設。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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