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甸市糧食局

(七)擬定全市糧食產業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落實發展糧食產業的扶持政策,指導資源整合;組織糧食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 指導和推動糧食產業化及糧食科技進步工作;指導行業資源整合;負責糧油工業行業管理相關統計;負責糧食企業技術交流與合作;承擔糧食行業科技管理,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招商引資的組織與項目銜接工作。 (五)財務審計科負責指導監督糧食企業貫徹實施會計制度和財政、金融、稅收政策;負責管理地方糧食國有資產和財務掛帳;負責行業政策資金運行情況的監管;負責匯總國有糧食企業財務報表,監測糧食行業經濟運行;規範直屬財務管理;負責直屬單位內部審計;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糧食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計畫,擬定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地方糧食流通的具體政策和規章制度;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意見。
(三)負責實施糧食巨觀調控的政策措施。組織最低收購價、國家臨時儲備(儲存)等政策性糧食收購、銷售和調撥;負責對最低和最高糧食庫存量標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落實;承擔全市糧油監測預警和應急任務;保障災區糧食供應和轄區內軍糧供應。
(四)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落實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組織行業技術交流與合作;糧食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及加工統計;組織開展糧食流通渠道的交流與合作。
(五)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國家儲備糧,地方儲備糧食數量、質量儲存安全檢查及落實儲備糧管理技術規範情況;監督檢查糧食經營者執行國家糧食政策、法規以及統計制度情況,維護糧食流通市場秩序;查處和督辦涉糧案件。
(六)擬定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規劃和指導糧食批發市場建設,推進城鎮供應網路和農村糧食油集貿市場建設;監測分析城市成品糧油價格運行情況;培育農村糧食經紀人隊伍。
(七)擬定全市糧食產業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落實發展糧食產業的扶持政策,指導資源整合;組織糧食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
(八)負責管理國有糧食企業國有資產和財務掛帳;負責行業政策性資金的運行監管;負責直屬單位企業管理和企業改革;負責局機關公務員管理和直屬單位人事勞資管理。
(九)負責市直糧食系統和機關黨的政治、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基層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幹部教育管理,人才工作,老幹部工作及群團工作。
(十)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糧食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事務、文秘、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文稿審核、保密、年志編纂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負責外事接待工作、機關後勤工作。
負責黨委及基層黨支部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和黨風廉政建設;軟環境建設;負責組織、宣傳;工會、婦女、共青團、普法宣傳教育、老幹部工作;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幹部管理、幹部教育和幹部監督工作;負責職稱評審工作。
(二) 行政審批辦公室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糧食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糧食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糧食部門承擔的其他審批事項;負擔政務公開和提議案辦理工作。
(三)調控科
負責提出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建立糧油預警機制,提出糧油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貫徹國家和省市糧食購銷政策,組織最低收購價、國家臨時儲存(儲備)等政策性糧油收購、銷售和調撥;檢查落實最低和最高糧食庫存量標準執行情況;落實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組織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監測糧食(原糧)購銷市場價格動態;組織農情災情調查和估產工作;指導軍糧供應,保障災區供應;組織協調糧食產銷協作;協調鐵路、交通部門做好糧食運輸。
負責制定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實施;指導糧食批發市場建設;推進城鎮糧油供應網路和農村集貿市場建設;監測分析成品糧油價格運行情況;負責農村糧食經紀人隊伍建設;組織糧油類展會;聯繫糧食行業社團組織,負責糧食產業化經營體系建設,制定產業發展規劃,指導產業資源整合;指導的推動重大項目和訂單項目和訂單農業的發展。
負責組織實施糧食倉儲物流設施建設;承擔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檢查儲糧工作,檢查和指導糧食安全;組織儲糧先進技術的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農戶科學儲糧;負責糧食倉儲設施和基建投資統計。
指導和推動糧食產業化及糧食科技進步工作;指導行業資源整合;負責糧油工業行業管理相關統計;負責糧食企業技術交流與合作;承擔糧食行業科技管理,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招商引資的組織與項目銜接工作。
(四)監督檢查科
貫徹國家和省糧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依法對糧食流通市場進行監督檢查,監管全市糧食流通市場;負責對國有糧食企業及政府授權的社會糧食收購網點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購銷活動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負責對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軍糧供應執行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查處和督辦涉糧案件。
(五)財務審計科
負責指導監督糧食企業貫徹實施會計制度和財政、金融、稅收政策;負責管理地方糧食國有資產和財務掛帳;負責行業政策資金運行情況的監管;負責匯總國有糧食企業財務報表,監測糧食行業經濟運行;規範直屬財務管理;負責直屬單位內部審計;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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