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腦戰爭

在中國近代史上,中國與英帝國主義發生過兩次“鴉片戰爭”,很少有人知道19世紀中葉,中英還打過一場“樟腦戰爭”。

這場戰爭是這樣發生的:

英國垂涎台灣樟腦

台灣自古盛產樟腦,在19世紀年產量約占全世界總產量的70%—80%。台灣樟腦由於質量好利潤豐厚,引起了英國殖民者的垂涎。早在1825年,英國的一些不法商人就私自駕船到台灣,偷偷用鴉片換樟腦。那時,英國商人通過走私活動獲取的樟腦量雖不大,卻賺了大錢。這樣,英國不法商人對台灣的樟腦更加眼紅。
1860年,台灣正式開港。英國商人乘機在台灣開設了13家洋行。其中,怡和、鄧特洋行資金雄厚,經營手法花樣翻新,台灣的樟腦輸出逐漸為這兩家洋行所控制,每年輸出的價值達15萬銀元之巨。
英國商人的壟斷行為,引起台灣民眾的不滿,他們紛紛向清政府上書請願,要求制止英商的不法行為。清政府派往台灣的官員陳懋烈也幾次上書,對英商掠奪台灣樟腦資源進行了陳述,建議趕快採取強硬措施,保護台民利益。
台灣官民的上書讓清政府逐漸認識到,英商壟斷經營樟腦,實際是對中國進行經濟掠奪,如不制止,後果嚴重。1863年,清政府決定對台灣樟腦實行專賣政策,禁止英國洋行在台灣民眾中直接收購樟腦。
清政府的措施,打破了英商的壟斷經營,保護了民眾的利益,受到台灣民眾的歡迎。但利益受損的英商卻對清政府和台灣各級地方官員恨入骨髓。他們表面不與中方為敵,暗地卻採取各種措施進行對抗。

英國走私商襲擊清軍

1863年4月,英國走私商人必麒麟(Pickering)擅自在台灣樟腦主產地之一的梧棲港私開洋棧公開收購大批樟腦。到了6月,他又利用夜幕的掩護,僱船將收購的近百擔樟腦偷運出台灣。
必麒麟的非法行為,迅即被台灣民眾舉報。清政府駐台官員馬上派人追繳,將必麒麟偷運的樟腦大部扣留。然而必麒麟卻不知悔改,再次鋌而走險。8月,他帶著幾個同夥,再次潛入梧棲秘密收購樟腦,結果又被民眾舉報。在緝拿英商過程中,必麒麟等人突然開槍拒捕,擊傷多名清兵後逃往淡水躲藏起來。這一事件立刻激化了雙方的矛盾。
於是有關當局查封了必麒麟的洋行貨棧,查獲大炮二尊和其他武器,這就引起台灣當局的更大注意。
英國當局在英國駐安平新領事吉必勛的要求下,於1868年先後從香港派遣兵艦,分別駐紮在台灣的高雄、安平,明為保護英國商人,實乃對清政府、對台灣人民民眾示威。
此後,英商在島內其他地方也與台灣官民發生多次衝突。英國駐台總領事感到,要制止台灣官民限制英商的行為,只有請求國內派兵到台灣,用武力迫使清政府就範,英國商人在台灣才有真正的經商“自由”。
1868年9月,英國總領事以保護英商為由,正式向英國政府請求派軍艦到台灣“保護”英商。台灣兵備道梁元桂得到這一信息,感到事態嚴重,馬上將情況報告了閩浙總督英桂。英桂覺得,中國國力太弱,在兩次“鴉片戰爭”中吃盡了苦頭,如果再打起來,又要吃大虧,不如趕快設法將此事平息下來,使英方找不到出兵藉口。於是,他下令福建興全永道道尹曾憲德趕快赴台與英方進行談判,將事態平息下來。
1868年10月29日,曾憲德乘船到台灣進行談判。談判過程中,英方十分蠻橫霸道,曾憲德不斷退讓。然而英方得寸進尺,曾憲德感到無法再退,最後拒絕了英方的要求。

英軍攻陷台灣重鎮

英國在談判中未達目的,於是決定用武力壓迫清政府。1868年11月20日,英國軍艦“阿爾及利”號、“布斯達”號載著大批英軍耀武揚威地開到台灣。11月25日,兩艘英艦突然向台灣重鎮安平開炮,摧毀民房、商號數十棟。隨後,裝備精良的英軍登入。
面對英國侵略者的這種赤裸裸的侵略行徑,台灣人民怒不可遏。台灣鎮總兵劉明燈命令江國珍即刻調集兵船,嚴密扼守,但他又約束兵丁,不許亂動。
英國侵略者一方面於1869年1月23日向安平發起炮擊,另一方面又向中國提出無理的要求。英國炮艦中尉戈爾登叫嚷說:中國軍艦要於當日下午6時前退出安平港口,否則將予以扣捕,並要江國珍在24小時內領兵退出,否則他們就將採取行動。
劉明燈、江國珍下令水師應戰,奮力打擊侵略者。
當江國珍在組織力量抗擊英國侵略者的時候,台灣有個勾結某國人的漢奸肖瑞芳極力加以阻撓。肖瑞芳欺騙江國珍說,他可以同英國人講和,有辦法叫英國人退兵。江國珍輕信了肖瑞芳的話,結果誤了大事。
戈爾登在連續7次發炮轟擊安平港後,又於夜裡二更時分,率領水兵駕駛小艇上陸,襲擊安平協署,殺死中國士兵27人,殺傷江國珍。江國珍這時才知中計,憤而自殺。英國侵略者索人不得,把軍械局炸毀,造成台灣人民生命財產的嚴重損失,鎮內清軍抵擋不住,安平隨即陷落。這就是台灣歷史上的“安平事件”。
安平人民眼看英國侵略者如此欺負中國人,激起滿腔怒火,“人心洶洶”,“鼎沸徹夜”,紛紛奮起鬥爭,堅決要與英國侵略者激他一場。但終因缺乏組織領導,又缺少武器裝備,一時敵不過持有大炮和洋槍的兇惡強盜,在戰鬥中犧牲了20多人,血染安平港。

簽訂喪權辱國條約

占領安平後,英軍揚言,如清政府再不退讓,將侵占整個台灣。英軍的武力進攻,讓腐敗無能的清政府嚇破了膽,被迫重開談判。12月1日,中英簽訂了《樟腦條約》。此約共8條,其主要內容是:廢止樟腦專營;準許洋商買辦樟腦;賠償英國洋行和教會樟腦損失;撤換抵抗英軍的官員。
《樟腦條約》簽訂後,台灣樟腦製作、出口權均落到了英國人手中。此前,台灣樟腦每年出口約7000擔,收購價每擔16銀元;到1870年在英商的掌控下,出口猛增到1.42萬擔,收購價卻降至7至8銀元,中國蒙受的損失可想而知。
這場戰爭過後,英國殖民者不僅壟斷了台灣的樟腦資源,更將魔爪伸向了台灣的茶葉砂糖資源,變本加厲地盤剝台灣人民,“樟腦戰爭”也成為中國近代史上的又一次“鴉片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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