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法
正文
以標題詞作為檢索標識的文獻標引與檢索方法。是最早的一種主題法(見主題檢索語言)。由於以後又出現了元詞法、敘詞法等,為避免混淆,改用現名,亦稱傳統主題法。所謂標題詞,並非指文獻“標題”中的詞,而是一種檢索標識。標題詞視其在檢索系統中的作用可分為兩種,起主導作用的稱為主標題詞,多為表現實物、材料、結構、理論、現象、工藝、過程等概念的詞,例如:“飛機”、“不鏽鋼”、“資訊理論”、“磨損”等;起說明或限定作用的稱為副標題詞,多為表現主標題詞某一方面概念或通用概念的詞,例如:“著陸”、“安全”、“節能”、“穩定性”等。有少數詞既可作為主標題詞,又作為副標題詞。副標題詞又有兩種,一種是只能與規定的主標題詞組配的專用副標題詞,一種是可以與任意主標題詞組配的通用副標題詞。
標題法有3個特點:①必須採用規範的檢索標識,主、副標題詞經規範處理後按固定的順序排列於標題詞表中。②採用定組方式,即以主標題詞與副標題詞的固定組配形式來表現某一主題概念,標題詞表上未予規定的組配關係不能任意採用。③採用二元組配,即一組檢索款目多由一個主標題詞和一個副標題詞組成。當一個主標題詞和多個副標題詞組配時,要排列在多個檢索款目之中。
用標題詞編排的檢索系統(主題索引、標題詞索引)的形式如(數字代表相關的文獻號):
標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