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標準

《標籤標準》是《食品標籤通用標準》的簡稱,是國家標準局於1987年5月13日發布、1988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一項重要的食品行業管理基礎標準。

《標籤標準》對包裝食品標籤的真實性、專業性、合法性和科學性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並要求包裝食品標籤,必須具備食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及固形物重、廠名、批號、日期標誌及貯藏指南、食(使)用方法指導、質量等級和產品標準代號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所有銷售包裝食品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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