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糧食局

一、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結合楚雄州糧食工作實際,研究制定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方案,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

主要職責

二、貫徹執行國家糧食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負責楚雄州社會糧食流通行政管理工作。
三、研究提出楚雄州糧食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組織實施楚雄州糧食行業“十一·五”計畫;組織管理楚雄州糧食財務和統計工作,提出盤活資產和消

化糧食財務掛帳的建議;對糧食風險基金管理辦法提出意見建議。
四、制定楚雄州糧食市場建設規劃和方案;提出楚雄州糧食倉儲、加工設施等建設建議,指導和協調楚雄州糧食倉儲建設工作,按市場供求形成糧食價格機制。
五、指導、監督糧食質量標準的管理;組織協調糧食購銷工作;提出加強糧食市場管理工作的建議;負責軍隊糧油供應、災區、庫區移民和缺糧貧困地區和以工代賑、退耕還林的糧食供應。
六、指導楚雄州糧食行業的教育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審核;負責楚雄州糧食職工分流,指導並推動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全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按州級儲備糧的管理辦法,指導各縣(市)糧食儲備管理工作,提出州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調整建議和收購、換輪、銷售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州級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負責做好中央、省級儲備糧的代管工作。
八、按乾管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編制等管理工作和黨務工作;指導直屬企業的改革和經營目標的落實;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
九、負責全行業信息網路建設,建立楚雄州各類糧食商品購銷價格信息系統,為楚雄州糧食行業提供服務。
十、承擔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以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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