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彥川

楊彥川,又名楊彥明,1958年出生於遼寧瀋陽,因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楊彥明,1958年出生於遼寧瀋陽。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間,楊彥明利用職務之便貪污6800餘萬元。2005年,楊彥明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2007年,二審法院以貪污數額認定不清為由發回重審。2009年4月第四次審判決定對楊彥明執行死刑。2009年12月8日上午,楊彥明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中文名:楊彥明國籍:中國民族:漢出生地:遼寧瀋陽 出生日期:1958年10月逝世日期:2009年12月8日職業:金融證券公司總經理畢業院校:西北農學院
目錄[隱藏]簡介 經歷 早年經歷 踏入證券界犯罪過程 開庭審判 證券碩鼠 巨額貪污款 拒不認罪 發回重審 最終審判謎團 謎團一:案發前自殺 謎團二:6500萬贓款去向啟示簡介 經歷 早年經歷 踏入證券界犯罪過程 開庭審判 證券碩鼠 巨額貪污款 拒不認罪 發回重審 最終審判謎團 謎團一:案發前自殺 謎團二:6500萬贓款去向啟示

[編輯本段]簡介

楊彥明1958年10月生於遼寧瀋陽市。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間,楊彥明利用擔任中國長城信託投資公司北京證券交易營業部(先後更名為虎坊路營業部、望京西園營業部)總經理的職務便利,以為本單位運作資金為名,多次指使時任該營業部財務人員違規從該營業部的資金賬戶內提取現金總計人民幣6536餘萬元予以侵吞。 2005年12月,楊彥明因貪污6800餘萬元被一審判處死刑,抗訴

楊彥明

後,該案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貪污金額認定不清為由發回重審。楊彥明又經歷了重審一審並再度被判死刑,此次開庭為其重審二審的首次開庭。2009年4月21日第四次審判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判決。 被稱為“證券界死刑第一人”。2009年12月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的命令,將楊彥明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編輯本段]經歷

早年經歷

楊彥明1958年10月生於遼寧瀋陽市,父母都是瀋陽的領導幹部,家境不錯。
1975年楊彥明高中畢業後,回響國家號召到鐵嶺插隊。兩年後,不甘平凡的楊彥明在恢復聯考後,於1978年4月考入瀋陽農學院學習,1982年本科畢業後又成為西北農學院農經系的研究生。
1983年正在西北農學院讀研究生的楊彥明經人介紹認識了在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工作的羅月玫,雖然兩人不在一個城市,但是愛情讓他們在認識的第二年就喜結連理。

踏入證券界楊彥明

1985年楊彥明回到瀋陽農學院工作。1986年10月,楊彥明終於鯉魚跳龍門來到了有“金飯碗”之稱的銀行系統之一的中國農業銀行總行,並且一乾就是20年。20年間,楊彥明經歷了研究所、研究室、農行信託等部門,幾乎見證了農行的發展歷程。楊彥明先後在不同的部門工作,積累了豐富的金融經驗,也體驗到了早期中國證券市場的不規範和投機心理,而行業不規範的市場操作則對他以後的出軌行為影響深遠。
20世紀90年代是中國的證券市場迅速發展的時期,應形勢發展的需要,1998年6月,楊彥明成為中國長城信託投資公司北京證券交易營業部總經理。中國銀河證券公司成立後,營業部先後遷址、更名為中國銀河證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橋證券營業部、北京望京西園證券營業部等,楊彥明一直擔任總經理。

[編輯本段]犯罪過程

法院查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間,楊彥明以為本單位運作資金為名,多次指使財務人員違規從該營業部的資金賬戶內提取現金總計6536萬餘元,並予以侵吞。2002年1月至4月間,楊彥明多次指使本單位工作人員,將本單位在其他證券營業部經營的股票、基金變現,總計侵吞376萬元。案發後,楊彥明拒不交代該款去向,致使上述國有財產遭受損失。
2000年8月至12月間,楊彥明以虎坊路營業部需變更經營場所另租場地為由,將營業部的資金2480萬元轉至其個人控制的北京佳傑堂物業管理諮詢有限責任公司,用於該公司購買北京一商業用房,並出租給營業部使用。此後,楊彥明將營業部一次性支付的三年房租款中的1210萬元,以及再次從營業部轉出的公款1300萬元,總計2510萬元歸還給營業部。至此,楊彥明挪用公款2480萬元。案發前,尚有1270萬元未歸還。 此外,2003年11月,楊彥明被免去北京望京西園證券營業部總經理職務,調往公司總部工作。他利用工作尚未交接完畢、仍負責部分資金運作的職務便利,以需要運作資金為名,於同年11月至2004年3月,多次指令他人為其從營業部控制的資金賬戶內提出公款總計60萬元,用於他個人期貨經營。案發前該款已退還。 根據上述法院認定的犯罪事實,楊彥明貪污公款總計6912萬餘元,挪用公款總計2540萬元。 2005年12月,北京一中院一審判決,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併罰判處楊彥明死刑。此案經過北京一中院和北京高院兩次審理,雖然楊彥明一直拒不交代其貪污、挪用公款的下落,但他終究難逃法律的嚴懲。

[編輯本段]開庭審判

證券碩鼠

2005年12月13日,楊彥明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處死刑。楊彥明成為中國證券業界被一審判處死刑的第一人,也因此在2005年中國證券碩鼠榜上獨占鰲頭。但是,由於楊彥明拒不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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