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縣教育委員會

梁平縣教育委員會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梁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78號)和《中共梁平縣委、梁平縣人民政府關於梁平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梁平委發〔2009〕20號),設立梁平縣教育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簡介

中共梁平縣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履行縣委規定的職責,與梁平縣教育委員會合署辦公。

領導介紹

周 剛(教委主任、教育工委副書記)主持縣教委全面工作。分管教育督導、教育審計工作。分管聯繫教育督導室、規劃財務科(審計)。

唐詩雷(教育工委書記)主持縣委教育工委全面工作。分管黨建、組織、統戰、職稱評聘、教師資格認定、乾訓、師訓、退管、精神文明建設、婦女、計生工作。分管聯繫組織人事科(職稱評聘、教師資格認定、乾訓、師訓、退管)、教育工會(精神文明建設、婦女、計生)、縣教師進修學校、退教協。

常金亮(教育工委委員、教委副主任兼縣教師進修學校黨總支書記)分管機關文秘、機要、保密、檔案、後勤、教育宣傳、信訪、法制、安全、穩定、教育行政執法、幹部人事、教儀電教、教育信息網路建設、工會工作。主持縣教師進修學校黨總支工作。分管聯繫辦公室、安穩辦(信訪辦、教育行政執法大隊)、組織人事科(幹部人事)、教育信息與技術裝備中心、教育工會。

張雲屏(教委副主任)分管財務、學校基本建設、後勤服務管理、校舍(場地設備)安全、教育救災、教育經費結算、學生資助、招投標工作。分管聯繫規劃財務科、教育服務中心、教育經費結算中心、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譚尚前(教育工委委員、教委副主任)分管基礎教育、學校德育、學校團隊、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質量監測、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社區教育、行政審批、教育招商引資、教育科研、語言文字、大中專招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學校食品安全、傳染病防控、關心下一代工作。分管聯繫基教科(語委辦)、職成科(行政審批科、縣民辦教育科)、招辦、教科所、教育學會、關工委。協助周剛同志分管教育督導工作。

黎小金(教育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分管紀檢監察、政風行風評議工作,協助周剛同志分管教育審計工作,協助唐詩雷同志分管婦女、計生工作。分管聯繫紀檢監察科。

尹德平(副調研員)協助周剛同志工作。

黃華志(副調研員)協助張雲屏同志工作。

李平夫(副調研員)協助常金亮同志工作。

譚乾誼(副調研員)協助唐詩雷同志工作。

熊簡富(副調研員)協助黎小金同志工作。

縣委教育工委、縣教委領導AB角為:

周 剛 唐詩雷

常金亮 黎小金

張雲屏 譚尚前

職責調整

(一)增加學生資助管理職能,對各類學生生源地貸款入學工作進行管理。

(二)加強學校房屋質量監管和教育行政執法職能。

(三)取消已由國家、重慶市和本縣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統籌城鄉教育綜合改革,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開展平安校園、健康校園、綠色校園、數字校園、人文校園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市、縣有關教育工作的決定、指示和工作部署,開展教育調查研究,制定全縣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全縣教育工作。

(二)編制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研究確定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監督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負責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三)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

(四)組織和指導全縣教育體制改革,完善教育管理體制,指導、規劃中國小校的布局結構調整,審核、報批完小(含鎮鄉成人學校、中心幼稚園)以上學校和審批村級國小、成人學校以及社會力量辦學學校的設定、撤銷、調整、停辦、更名和合併。

(五)統籌管理財政預算安排的全縣教育經費,指導、協調鎮鄉和有關部門做好對教育稅費的徵收和對教育的財政收入,按規定做好教育經費的籌措、管理和使用,管理和指導本系統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決定學校公用經費定額和代收費標準。

(六)主管全縣的教師工作,對本系統的幹部人事管理工作按縣委有關規定辦理。規劃實施教師隊伍的培養、培訓和建設工作,組織教師參加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實施本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面管理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科技教育、環境教育等工作,負責中國小縣級優秀學生審批。

(八)統籌管理國小、國中、高中和職高的招生、考試工作。

(九)擬定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的招生計畫和成人教育工作計畫,並組織指導實施,指導學校對各類學生的考評鑑定,管理國中學歷證書和有關培訓證書的發放工作,協助市教委做好高中階段學歷證書的發放工作。

(十)統籌城鄉教育綜合改革,搞好“三教統籌”,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和勞動者綜合素質的提高。

(十一)負責對各類學校的國有資產進行巨觀管理,指導全縣學校校舍、設施建設及教育技術裝備和圖書資料配備等工作。

(十二)管理、指導勤工儉學、學校後勤改革和安全穩定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對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教育工作的督導工作和對各學校的督導評估工作。

(十四)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歸口管理國語培訓測試工作。

(十五)按照縣委要求做好教育系統黨建工作。

(十六)做好本系統黨紀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管理、指導教育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七)指導系統工會、共青團和婦女組織等群團工作。

(十八)掛靠管理梁平縣大學中專招生辦公室(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梁平縣教育委員會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基礎教育科(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三)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行政審批科、民辦教育科)

(四)組織人事科

(五)規劃財務科

(六)紀檢監察科(信訪科)

(七)法制安全科

(八)督導室(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人員編制

梁平縣教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2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教委教育工委書記、副書記、紀工委書記按有關規定配備;科室領導職數8名。

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一)畢業生就業政策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縣教育委員會等部門擬訂;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教育委員會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諮詢服務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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