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二)負責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承辦縣委、縣政府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年度目標責任制的考核管理工作。 (三)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法制建設,組織、協調、監督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實施。 (六)提出強化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梁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78號)和《中共梁平縣委、梁平縣人民政府關於梁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梁平委發〔2009〕20號),設立梁平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家、重慶市和本縣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的職責,增加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的職責。
(三)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職責,加強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職責。

主要職責

(一)擬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承辦縣委、縣政府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年度目標責任制的考核管理工作。
(三)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法制建設,組織、協調、監督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實施。
(四)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承擔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的責任;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調查研究,為縣委、縣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負責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六)提出強化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
(七)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與教育、衛生、文化、就業、社會保障等工作的銜接配合,推動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利益導向機制。
(八)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九)指導與推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新技術,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指導家庭保健服務,提高人口素質和育齡民眾的生殖健康水平;協同有關部門採取措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十)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梁平縣計畫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十一)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的預算和決算;會同有關部門對社會撫養費實施管理和監督。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梁平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5個內設機構:
(一)政工秘書科
(二)政策法規科
(三)規劃統計科
(四)宣教科技科
(五)財務審計科

人員編制

梁平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行政編制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黨組書記、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科室領導職數6名。
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一)代管梁平縣計畫生育協會機關。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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