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幹部專修科

校外幹部專修科是高等學校為適應大規模培訓幹部的需要,充分發揮師資潛力,利用委託辦學單位的房屋、設備,在校外舉辦的幹部專修科。1985 年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在校外舉辦幹部專修科的暫行規定》指出:辦班必須具備基本辦學條件,要有固定學習場所、必需的教學設備和圖書資料。辦學單位和委託單位應簽訂辦班協定書,雙方各盡其責,均派專人或設專門機構負責政治思想工作和其他各項管理工作。

學員是正式在冊學生,學校要對其教學質量全面負責並嚴格履行考試考核制度。學籍管理同校內學生同等對待。辦班限於學校所在城市及其附近地區。招生對象為 40歲以下、工齡滿 5年以上、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學力、有培養前途的優秀在職幹部。錄取需經嚴格的入學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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