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一) (二) (十)

(一) 協助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和協調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設及管理。
(二) 貫徹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依照法律政策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各項改造的行政審批。
(三) 指導轄區內業主、物業服務企業和業委會之間矛盾糾紛的調取。
(四) 承擔市規劃局委託的私房報建業務。
(五) 監督管理園區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園區建築活動。監督和指導實施園區內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規範。承擔建設工程的抗震、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的管理工作。
(六) 承擔園區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對入園建設工程和城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監督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 承擔柳北區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建設單位區屬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及建築工程質量的監管。
(八) 承擔實施城鄉建築物外立面景觀整治工作。
(九) 指導村屯及小城鎮規劃的編制實施;指導、協調、檢查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農村危房改造;參與指導農村防震設防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和城鎮總體規劃的審查;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重點鎮的建設。
(十) 指導柳北區綠化所開展城區綠化管養,義務植樹等建設行業。
(十一)承擔建設行業的統計。
(十二)承擔柳北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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