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良鑒

查良鑒,字方季,查良釗之四弟,畢業於南開大學、東吳大法學院,為抗戰前上海名律師之一。


查良鑒(1904—1994 ),字方季,查良釗之四弟,武俠泰斗金庸的堂兄(金庸本名“查良鏞”)。南開大學政治系、東吳大法學院畢業,美國密西根大學法理學博士。
早年畢業於南開大學政治系,後念及當時領事裁判權對我國國家主權之侵害,主張廢除領事裁判權,乃毅然再入東吳大學法律系攻讀,畢業後再去美國密西根大學深造,獲法學博士及法理學博士學位。
民國十年(1921)返國,初任省立安徽大學法學教授、國立中央大學國際私法教授,當時的司法當局因其法學精湛,延攬權任司法職務,並在上海執行律師事務,為抗戰前上海名律師之一。
1949年大陸解放後,去台灣,初任台灣大學法學院教授,後任“司法行政部政務次長”。
1976年起,任“司法行政部部長”兼“總統府國策顧問”,並當選為國民黨中央委員。1971年起,擔任私立東海大學董事長達20年。
除在台灣各大學執教外,曾創設中國文化大學、東海大學法律系,培養法律人才無數,成為台灣法學界的權威。
他曾在1951年“司法行政部政務次長”任內,奉派赴美,追究駐美負責軍購的空軍將領毛邦初私吞軍款案,賴查公之法學素養及美國法院之判決,終於將毛邦初繩之以法,並追回了數百萬美元。
查良鑒之事功遍及台灣的司法、外交、教育方面,但他從不居功,反而以“渺小”哲學,使人生更圓融。病重期間,手書篇言《渺小的自我》自勉:“把自己想成是這世界上最渺小的生物,那么生活中既少苦悶,又乏優傷。因為與世無爭,與人無怨,自然煙散雲散。”
查良鑒1994年 3月13日病逝於台北,享年90歲。譯著有《犯罪學與刑罰學》、《證據法則要義》等,著有《俄國現代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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