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輅存

變法失敗,輅存被外放,改任道員,派到江蘇補用。 宣統三年(1911),辛亥革命後,輅存回國,被選為福建諮議局議員和咨政院議員,任福建暨南局局長。 民國2年(1913),第一屆國會成立時,被選為國會議員。

林輅存,字景商,號鶩生,安溪縣崇信里臚傳鄉(今蘆田鄉蘆田村)人。清光緒五年(1879)閏三月二十七日生於廈門,鏇移居鼓浪嶼鹿耳礁弧園。後東渡台灣,兄弟10人,他排行第四。祖父林遠芳,以海防出力,累官至道員,晚年經營茶業,於廈門、廣州和台北設分店,家資巨萬。父林鶴年,光緒八年(1894)中舉,翌年考取謄錄。甲午(1894)之役,獻款助軍需,授工部虞衡司郎中。鏇任廣東道員,加按察使銜。不久,告退,開辦墾殖業於龍巖之寧洋和台灣之苗栗。在家鄉立義倉,辦私塾。
二十一年,輅存從台灣回鄉,入縣學,二十四年,他以優行增生,參加經濟特科考試。是時,康有為等於北京倡設“保國會”,7次上書德宗要求變法。德宗接受變法,任用維新人士,推行新政。輅存上書條陳新政,說明列強環相凌逼,急需取人之長,補己之短。願上下同心,發奮為雄,以聖賢義理之學,培植根本,兼博採西學之切合時勢者,以成新政,以強中國。遂以郎中使用,派充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章京上“行走”(官名,非專任的官職)。
二十四年戊戌八月六日,慈禧太后重新垂簾聽政,幽禁德宗,罷免維新派官員,捕殺譚嗣同、林旭、楊銳、劉光第、楊深秀和康廣仁“六君子”,懸賞購捕康有為等,廢除新政。變法失敗,輅存被外放,改任道員,派到江蘇補用。鏇調廣東,加三品銜,二品頂戴,獎給花翎。嗣回福建,先後在安溪的考亭、同安的雙溪、馬巷的舫山和龍溪的霞文等書院掌教有年,在此期間,他多次回鄉謁祖,並捐資添置育才田,充實辦學經費。其父開辦的私塾改為蘭圃學校,教授新課本。未幾,輅存往南洋轉日本、美國等國遊歷,考察各國教育、實業。後在印尼任日惹中華學校校長兼總商會顧問。他到處鼓吹革命,激發僑胞愛國熱忱,資助孫中山鬧革命。
宣統三年(1911),辛亥革命後,輅存回國,被選為福建諮議局議員和咨政院議員,任福建暨南局局長。鏇被選為福建臨時省議會議員和華僑議員。民國2年(1913),第一屆國會成立時,被選為國會議員。任福建暨南局總理,積極溝通海外聲氣,極得僑胞信賴,激勵並引導僑胞投資建設祖國。
民國5~6年恢復國會時,仍為國會議員,榮獲國民政府頒給四級嘉禾章,兼佩開國紀念章。嗣被選為立法院議員,辭未就,復被選為眾議院議員,晉給三級嘉禾章,任內曾回鄉主持修族譜,並捐資石印成冊,於今猶存。
民國8年(1919),輅存積勞成疾而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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