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縣科學技術局

(韓德龍負責、責任人呂清傑)( (劉長青負責、責任人楊煥庭、朱德民)( (范義負責、責任人史金平)(

主要職責

(韓德龍負責、責任人呂清傑) ( 二)、負責全縣科技推廣、科技攻關、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等項目管理;搞好科技成果登記、鑑定、推廣、套用及跟蹤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抓好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工作;負責高新技術開發的牽頭工作;制定落實科技發展基金的使用計畫,搞好科技統計,建立健全科技檔案。(趙彥光負責、責任人辛寶元、張振玲)
(三)、指導各鄉鎮、縣內各部門抓好本單位的科技工作;協助鄉鎮、村、屯搞好地震、信息產業、科技推廣、科技培訓、科技服務、信息交流等體系建設和經驗交流工作;抓好科技示範鄉鎮、科技示範基地、科技示範戶和工作落實。(韓德龍負責、責任人呂清傑)
( 四)、組織重大的技術市場活動;擬定並監督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政策和管理法規,運用行政、經濟巨觀調控手段指導技術市場的發展;負責審批國家、集體、個體興辦的科研和技術經營機構;搞好技術商品和信息的流通工作;負責技術契約認定、技術契約的糾紛調解、仲裁;負責技術市場的理論研究,技術市場隊伍建設、人員培訓、技術市場和統計分析工作。(趙彥光負責、責任人辛寶元、張振玲)
(五)、吸引和幫助科技工作者學習黨的方針政策,積極參加社會主義建設,學習現代化科學技術,扶植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成長,發現和培養優秀的科技人才;充分發揮科協的優勢,積極開展學術交流,普及科學技術,提供科技服務;認真貫徹落實黨和知識分子政策,及時反映他們意見和要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正當權益;加強科學普及、科技工作者之家學會、研究會與管理。(劉長青負責、責任人楊煥庭、朱德民)
( 六)、發動廣大科技工作者積極參加企業的科技管理,開展科技諮詢活動,對國家科技政策和科技管理體制的決策,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建設規劃的制定,重大工程項目的確定和關鍵技術措施的採納等,提出有科學依據的合理建議,供領導決策。(劉長青負責、責任人楊煥庭、朱德民)
(七)、搞好防震減災宣傳,增強人們的防震減災意識;加強抗震設防、地震前兆監測、巨觀觀測等工作。(范義負責、責任人史金平)
( 八)、根據上級產業政策與技術發展政策,積極引導和扶持信息產業的發展,指導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企業結構調整;指導、協調與組織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指導縣直有關部門和鄉鎮的信息化建設。(李維新負責、責任人袁憲民、於紅丹、王敏、劉彥鋒)

領導分工

局 長:韓德龍 負責全面工作。
副局長:趙彥光 負責科技項目工作。
副局長:范 義 負責地震工作。
副局長:劉長青 負責科技普及工作
副局長:李維新 負責信息產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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