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麗區規劃局

(十)負責本轄區內城鄉規劃綜合統計分析工作。 (十一)負責本轄區管理範圍內城鄉規劃信訪工作和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轄區規劃管理隊伍培訓工作。

機構職能

(一)。領導鎮、鄉規劃管理機構。
(二)協助市規劃局制定年度城鄉規劃編制計畫,開展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組織編制本轄區管理範圍內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組織編制本轄區管理範圍內的城市設計。組織編制本轄區管理範圍內城市總體規劃、新城總體規劃;組織指導鎮、鄉政府開展鎮、鄉、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審查鎮、鄉、村莊規劃。
(三)負責本轄區職責範圍內的城鄉建設用地和城鄉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城鄉建設工程規劃驗線、過程查驗和驗收管理。
(四)依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相關技術標準、規範,負責市管範圍以外項目的規劃實施管理。
(五)負責對本轄區管理範圍內的規劃編制、審查、實施、修改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市管範圍外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行政複議答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六)負責本轄區測繪市場監管、基礎測繪和測量標誌保護等測繪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轄區地名管理工作;承擔區地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本轄區城市建設檔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負責本轄區內鎮、鄉城鄉建設檔案的統一管理工作。
(九)協助市規劃局建立全市統一的城鄉規劃管理信息系統;負責本轄區範圍內的城市規劃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協助市規劃局做好本轄區地下空間規劃信息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轄區內城鄉規劃綜合統計分析工作。
(十一)負責本轄區管理範圍內城鄉規劃信訪工作和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轄區規劃管理隊伍培訓工作。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申報和職業資格註冊管理工作。
(十三)參與編制本區社會、經濟發展與城鄉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定期向區政府報告規劃實施情況。
(十四)承辦市規劃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單位

天津市規劃局東麗區規劃分局下屬單位:東麗區土地整理中心,東麗區測繪隊
天津市規劃局東麗區規劃分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綜合業務科,規劃管理科,建設管理科,建設用地科,執法監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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