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寧縣物價局

組織承辦全局性會議,對會議決定事項進行催辦和檢查落實;負責機關人事、勞資管理;負責房產、後勤保障及其它設備與備品的管理;協助局領導處理各種社會事務;負責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八)財務股負責行政、事業經費的預算和決算的初審匯總及專項經費的申報、決算、審核、匯總;負責向縣財政局拔各項經費;負責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的匯繳工作;負責專用票據的管理工作;負責本機關各項財務收支核算和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工作。 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收費股、價格認證中心、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價格股、成本隊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負責機關事務工作。組織承辦全局性會議,對會議決定事項進行催辦和檢查落實;負責機關人事、勞資管理;負責房產、後勤保障及其它設備與備品的管理;協助局領導處理各種社會事務;負責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局法制工作的具體落實,負責價格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落實,負責各項地方性價格法規的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審定並督促執行,保證依法行政;向上級呈報行政複議案件;制定全局性各項規章制度,起草全局各種文字材料。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指導各項工作;負責全局宣傳報導;負責全局文秘檔案管理工作。
(二)收費管理股
負責全縣經行政事業營性收費管理,審核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負責全縣收費許可證審驗;協調處理經營性收費方面的爭議;解答有關經營性收費政策方面諮詢。
(三)監督檢查分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和案件;負責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對不正當價格行為提出處理意見;組織實施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制度,開展“價格、計量信得過”活動,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負責“12358”價格舉報呼叫中心的建設工作,受理價格投訴舉報,並按規定期限及時辦理;負責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價格監督網路,完善各項職能,協調並指導三級價格監督網路工作的開展。
(四)價格股
負責全縣電力、石油、煤氣、液化氣、自來水、供熱、複合肥、種子、食用鹽、藥品等工農產品價格的管理;調控、平衡價格水平;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定組織實施工農產品的價格調整方案,對省管品種提出調整價格建議;制定本市作價原則和作價辦法,擬定調定價方案;必要時對放開的商品價格實行提價申報,備案和差率、利潤率控制等干預措施;對縣管列入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實行成本監審制度,開展前期和定期監審工作,對經營者的成本進行調查、審核和核算;當市場價格出現異常波動時,及時報告價格變動情況,發布價格預警信息,並提出措施建議;負責全縣工農業產品、服務價格和經營性收費的成本調查、成本預審、成本核算及分析工作;對省管擬調整的收費項目、標準進行調查,制定本縣經營性收費管理的政策規定及管理辦法;
(五)成本調查隊
負責烤菸、大豆兩個品種的成本掉拆向省常規直報;利用旬、月、季、年報表蒐集市場價格信息,進行巨觀價格預測、預警和分析,及時、準確提出價格調控對策和建議;負責實施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定期發布市場價格水平變動信息;面向社會為生產經營者等各類組織和公民提供關於價格政策法規、市場行情、價格預測等諮詢。
(六) 價格認證中心
負責對全縣行政區域內刑事、民事、經濟、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種扣押、追繳、沒收及糾紛財物的價值進行價格鑑定、認證和評估,接受市場主體提出的各類有形無形資產、各種商品和服務價格認證;負責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價格鑑證的法律、法規及政策。
(七)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
東寧縣人民政府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設在物價局。主要職責是: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執行各級政府有關價調基金徵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檔案規定;制定全縣價調基金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東寧縣所轄行政區域內具有交納價調基金義務的企事業單位等的價格調節基金的征繳工作;對價格調節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市場物價發生劇烈動盪時,建議政府採取措施,調控價格,穩定市場。運用價調基金建立副食品生產基地,穩定人民民眾基本生活。
(八)財務股
負責行政、事業經費的預算和決算的初審匯總及專項經費的申報、決算、審核、匯總;負責向縣財政局拔各項經費;負責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的匯繳工作;負責專用票據的管理工作;負責本機關各項財務收支核算和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工作。

領導分工

陳春發:局長、黨支部書記。主持本局全面工作,具體主抓價格監督檢查分局、財務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唐宏臣:副局長、黨支部副書記。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收費股、價格認證中心、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價格股、成本隊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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