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鹿縣

束鹿縣

束鹿縣即現在的辛集市,歷史悠久。據史料記載,秦朝這裡設郡縣,但未設立行政建制。直到現代,束鹿縣原名鹿城,直隸省改為河北省。而建國後1949年,束鹿縣歸河北省石門專區。

基本信息

歷史沿革

束鹿縣即現在的辛集市,歷史悠久。
據史籍和縣誌記載,夏、商屬冀州地,周時屬并州地,春秋屬晉地,戰國屬趙地,秦時鉅鹿郡地,但未設行政建制。西漢開始建縣,時分為貰、(鼎阝)、安定、樂信、西梁五縣,前四縣均隸鉅鹿郡,西梁縣隸信都國。漢平帝元始二年(公元二年),郡國大旱,蝗蟲成災,民多流亡。為安撫民心,改安定為安民縣。此後,曾叫(梟阝)、安國縣、鹿城縣,隸屬疆域時有其變。北齊時期其置屬安國縣,隋開皇十六年,置晏城縣,十八年改鹿城縣。唐天寶十四年(公元755年)安祿山反,曾作亂於此。天寶十五年初(公元756年),破安祿山。三月己亥,改饒陽之城鹿城為束鹿,縣址駐舊城,明天啟年,縣址遷駐新城。1938年3月抗日時期,束鹿縣成立抗日政府,縣址在新城,屬冀南一分區。1940年1月,束鹿縣劃為束冀縣和束北縣,1946年初恢復原縣制,後分為17個區和舊城市,辛集市兩市,縣政府駐舊城。辛集市、束鹿縣同屬石家莊專署。1949年9月,縣政府駐地由舊城遷至今辛集鎮,1949年10月,轄7區和舊城、辛集兩鎮,轄區及隸屬未變。1958年11月束鹿、晉縣、深澤三縣合併為束鹿縣,轄17個公社。1961年5月,恢復原束鹿縣轄區,晉縣、深澤縣分設,1965年改轄為31個公社,1982年改轄31個委員會。1984年5月改轄1鎮30鄉。1984年8月改轄4鎮27鄉。1985年3月改轄7鎮24鄉。1986年3月5日撤縣改辛集市。

行政隸屬及區域劃分

束鹿縣原名鹿城,1928年6月,直隸省改為河北省。該縣直屬河北省。抗日戰爭初期,晉察冀邊區在冀中設省。1938年3月,束鹿縣劃屬中區第二專區。同年7月劃屬剛成立的冀南區第四專區滏北地區。1940年6月,該縣重劃設在冀中區的晉察冀邊區第七專區。同年春,修建石德鐵路,束鹿縣北部部分地區設束(鹿)冀(縣),以北設束(鹿)北縣。1942年10月,束北縣劃分為兩個聯合縣,滄石路以南與深縣西部地區合併為深(縣)束(鹿)縣,屬設在冀中區和晉察冀邊區第七專區;滄石路以北4個區和晉縣城東兩個區及安平縣10餘村合併為束(鹿)晉(縣),屬設在冀中的晉察冀邊區第八專區。1944年6月聯合縣分別改屬晉察冀第六、第七專區。1946年3月,束鹿縣撤銷,所轄原屬束鹿的區域復歸束鹿縣治。辛集市和束鹿縣改屬設在冀中區的晉察冀邊區第十一專區。1949年3月,撤銷辛集市改為辛集鎮。1949年8月,束鹿縣歸河北省石門專區(不久改為石家莊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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