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森

一時人心大快,呼之為“李青天”,連一些不屬於他管轄範圍之內的案件,都請求廷森審理,以求公允。 時值地方不靖,廷森募集壯丁,分派防守,輪番巡邏,維護社會治安,保持水路通暢。 因過度哀傷,天啟四年(1624年)逝世。

萬曆後期,金兵經常騷擾北方邊界,時局混亂,出現大量官員將士叛逃案件,監獄裡關滿叛卒、敗將、罪璫、逃宦以及涉嫌人犯。廷森秉公執法,明察秋毫,選取其中證據確鑿,罪責難逃,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判不足以正國法之首犯、要犯,公正審判,繩之以法;對可判可不判者,儘量不判,縮小打擊面;對蒙冤受屈者,則大膽為之開脫,平反昭雪,做到人無枉死,獄無冤抑。一時人心大快,呼之為“李青天”,連一些不屬於他管轄範圍之內的案件,都請求廷森審理,以求公允。
天啟二年(1622年)外派主持河西榷務。時值地方不靖,廷森募集壯丁,分派防守,輪番巡邏,維護社會治安,保持水路通暢。又奏請減免一部分不合理的的稅收。
廷森為人質樸厚重,襟懷博大,敦友孝悌,情深意摯。他經常說:“治國難,齊家也不易;而治國齊家,關鍵還在自身修養。”平生嗜好古文辭,所到之處,以作文、陶經、鎔史娛情養性,排除憂悶,以此與萬曆會元、同安才子許獬志趣相投,私交密切。
任內以丁憂回家守制。因過度哀傷,天啟四年(1624年)逝世。以政績顯著入祀鄉賢祠。墓葬惠安虎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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