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秀

李友秀,女。勞動模範。江西興國人。1979年獲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是中共八大代表、第一至五屆全國人大代表。

李友秀(1905-1997)女,江西省贛州市興國縣瀲江鎮五里亭村人。195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興國縣村蘇維埃政權宣傳員、赤衛隊婦女分隊長,中共興國縣委游擊隊地下交通站組長。後歷任農業生產互助組組長,農業生產合作社社長,人民公社社長,興國縣副縣長、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全國婦聯第四屆執委。她家境貧寒,早年參加土地革命,任鄉婦女主任。解放後,任村貧僱農主席團主席、鄉婦女主任。土地改革結束後,她刻苦學習文化、生產知識,她在興國帶頭組織了全贛南第一個“互助組”,發展農業生產。1953年春,在縣內首先建立五里亭鄉李友秀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帶頭走農業合作化道路。她以身作則帶領民眾積極參加生產勞動,推廣農業生產新技術,獲全國勞動模範稱號。同年9月,參加中國人民第三屆赴朝慰問團,慰問中國人民志願軍和朝鮮人民軍。1954年,李友秀被當選為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同年9月,赴北京出席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受到毛澤東主席接見。此後連續當選為第二、三、四、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55年8月,參加中國婦女代表團,出席在瑞士召開的世界母親大會。1956年當選為中共“八大”代表,同年6月赴北京出席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1958年出席全國婦女建設社會主義積極分子代表會議。1958年8月,轉為國家幹部,先後任城關人民公社社長,興國縣人民委員會副縣長,五里亭人民公社社長,縣貧下中農協會副主席,縣革命紀念館副主任,中共興國縣第四至第八屆委員會委員、第八屆委員會常委,縣革命委員會副主任等職,是中共江西省第六次代表大會代表,江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省五屆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1978年9月,出席中國婦女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並當選為全國婦聯第四屆執行委員會委員。1966年獲全國勞動模範稱號。1979年獲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1997年7月13日在家病逝,享年9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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