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

李卓人

李卓人(1957年2月12日—),廣東汕頭人,1959年在香港定居,畢業於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香港工會香港職工會聯盟秘書長。他是香港民主派的一員。堅持人權,主張政府應增加教育開支,實施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制定反壠斷法,促進公平競爭,主張捍衛言論、集會結社等基本自由。2014年8月李卓人涉黎智英捐款事件。2014年10月10日,被指收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1300萬捐款。在人權問題上,他主張捍衛言論、集會結社等基本自由。

基本信息

李卓人(1957年 —),出生於廣東潮陽,1959年在中國香港定居,畢業於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香港工會香港職工會聯盟秘書長。他是香港民主派的一員。

社會參與

立法局議員(1995 – 1997年)

立法會議員(1998 – 2004年)

支聯會副主席(2002 – 2004年)

主要政綱

在基本法23條立法的問題上,李卓人並不反對立法,但堅持23條立法必須確保符合人權。即反對任何不符合人權的23條立法。

在勞工問題上,他支持立法設立最高工時和最低工資。他認為港府亦應積極製造就業機會。

在教育問題上,他主張政府應增加教育開支。

在政制發展問題上,也主張07及08年分別實施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

在經濟問題上,他主張制定反壠斷法,促進公平競爭。

在人權問題上,他主張捍衛言論、集會結社等基本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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