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生[原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

李冬生[原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

李冬生,曾任足協技術部主任。因涉嫌足壇賄賂賭博案於2010年9月被立案偵查;10月被逮捕。2012年4月,李冬生一案開庭審理,涉案金額79萬餘元,被指控30項受賄罪名。 2017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關於審理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楊一民減刑案件,予以公示。燕城監獄以李冬生獲得8次表揚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去八個月。

基本信息

個人簡歷

李冬生 李冬生

李冬生,男,1997年進入足協工作,曾任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此後,李冬生調任中國足協技術部,擔任主任職務。在足協的多年優秀員工評選中,李冬生均名列前茅在足球圈內有著良好的口碑。李冬生曾經是中國足協裁委會負責人,儘管此前著名反黑鬥士陳德培曾經表示了對他的不信任。

涉案被查

台北時間2010年9月12日訊息,央視新聞播報:公安部證實,在偵辦足球比賽賄賂賭博系列案中,公安檢查機關多渠道獲取對前足管中心主任謝亞龍、前國足領隊蔚少輝,和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李冬生的舉報,在國家體育總局的配合下,特偵組依法對3人進行立案偵查。

依法被捕

2010年9月初 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謝亞龍、原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李冬生、原國家足球隊領隊蔚少輝,因涉嫌操縱足球比賽收受賄賂犯罪,經檢察機關批准,已被依法執行逮捕。

特偵組還證實,此前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足球裁判陸俊、黃俊傑、周偉新三人涉嫌在多場足球比賽中收受賄賂操縱比賽。案件偵查終結並移送起訴。

開庭受審

李冬生受賄、貪污一案於2012年4月25日9時在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七法庭開審。

李冬生被公訴機關指控30項受賄罪名,涉案金額79萬餘元。其中被指控11項貪污罪名,通過虛開發票、裁判培訓等手段斂財,涉案金額6萬多元。李冬生對指控表示沒有異議。

一審判決

前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技術部主任李冬生因受賄罪、貪污罪,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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