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育英

朱育英

朱育英,廣東省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2011年4月19日,其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2012年5月15日朱育英涉嫌受賄、行賄案在廣州鐵路運輸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檢察機關查明朱育英在擔任信宜市委書記兼該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時,靠賣54頂“官帽”、工程發包等,受賄人民幣1300多萬元,港幣300多萬元,美元20多萬元。湛江市中院一審判決,朱育英犯受賄罪、行賄罪兩罪並罰,處以無期徒刑。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0年7月參加工作,1979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1970年至1972年電白縣羊角鎮羅浮國小任教;

1972年至1983年坪梅鐵路工人,廣州鐵路局地方鐵路機建大修工程隊宣傳幹事、組織幹事;

1983年電白縣羊角區工作;

大副主任朱育英 大副主任朱育英

1984年羊角區紀檢委員;

1984年至1987年電白縣羊角區委副書記;

1985年至1987年電白縣羊角區委副書記、區長;

1987年至1992年電白縣羊角鎮委書記 (其間:1988年至1990年華南師範大學大專專業證書班學習,1989年至1992年廣東行政學院行政管理專業茂名班學習);

1992年至1993年電白縣政府副縣長;

1993年至1997年茂名市政府財貿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1994年起兼任市直屬機關財貿口黨委書記

1997年至1998年茂名市貿易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市直屬機關貿易口黨委書記(其間:1996年至1999年廣東省委黨校黨建專業研究生畢業);

1998年至1999年化州市委副書記,化州市政府副市長、代市長;

1999年至2003年化州市委副書記,化州市政府市長;

2003年至2009年信宜市委書記、人大主任,2006年當選茂名市九屆市委委員;

2009年至2011年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違紀被查

•停職調查

2011年4月19日下午,朱育英被證實涉嫌嚴重違規,隨後被停職接受調查。

•廣州受審

2012年5月15日,湛江市中級法院在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了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朱育英在擔任信宜(茂名下轄縣級市)市委書記兼該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期間涉嫌受賄、行賄一案。

檢察機關查明,朱育英在擔任信宜(茂名下轄縣級市)市委書記兼該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期間,涉嫌受賄人民幣1300多萬元、港幣300多萬元和美元20多萬元,並向茂名原市委書記羅蔭國行賄20多萬元。

而且除在幹部提拔、人事調動、換屆任用過程中收受賄賂外,朱育英還在信宜市有關工程發包承攬、工程建設、支付工程款等事項中,收受三名工程承包商賄賂總計人民幣150萬元、港幣30萬元,甚至於連勾機(挖掘機)都收。據悉,朱育英賣出的54頂“官帽”涉及職位和部門數量之多相當駭人,囊括了信宜市副市長、人大常委副主任、政協副主席、財政局局長等職位,涉及的職能部門達到20多個。

法院審理查明,朱育英利用擔任信宜市委書記、信宜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在信宜市幹部提

拔、人事調動、換屆任用事項中,收受54名幹部賄賂總計人民幣975萬元、港幣360萬元、美元20萬元。其中,夥同其胞弟朱育明共同受賄人民幣100萬元。同時,在信宜市有關工程建設、支付工程款等事項中,朱育英收受2名工程承包商賄賂款總計人民幣130萬元,其中夥同胞弟朱育明共同受賄100萬元。

•賣官涉20多部門官員(部分)

人大

2006年10月,時任信宜市副市長黃某澤當選為信宜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向朱育英賄送人民幣10萬元。

2006年10月,時任信宜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書記李某群當選信宜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賄送人民幣5萬元。

2008年5月,時任信宜市錢排鎮鎮長李某賄送人民幣40萬元現金給朱育英,同年11月被任命為信宜市前排鎮委書記。2009年3月兼任錢排鎮人大主席,2010年11月被免去職務。

政協

2006年10月,時任信宜市水務局副局長丘某生當選為信宜市第八屆政協副主席,為感謝朱育英賄送了人民幣20萬元。

副市長

2005年3月,時任信宜市池洞鎮鎮長梁某鴻被提拔為池洞鎮委書記,於2008年為謀求晉升信宜市委常委,共賄送人民幣50萬元、美元15萬元(約合人民幣95萬元)。2009年9月,梁某鴻改任信宜市副市長、黨組成員。

2006年8月,時任信宜市東鎮街道辦黨委書記范某波為謀求升任信宜市委常委,2008年8月為謀求兼任信宜市副市長,共向朱育英行賄港幣70萬元、美元5萬元。同年10月,范某波被任命為信宜市委常委(副處級),2009年3月順利兼任信宜市副市長。

2008年下半年,信宜市委、市政府空缺一個常委、副市長的職位,時任信宜市懷鄉鎮委書記何某生向朱育英賄送人民幣100萬元。2009年10月,何某生被任命為信宜市委常委。

2007年1月,時任信宜市財政局局長劉某祥為謀求晉升信宜市副市長職位,向朱育英賄送人民幣60萬元。同年8月,劉某祥兼任信宜市政府副市長,2008年11月被免去財政局局長職務。

2006年10月,時任信宜市副市長楊某為續任,向朱育英賄送港幣10萬元。

財政

2008年上半年,時任信宜市建設局局長梁某傑為謀求調任財政局局長,賄送朱育英及其胞弟朱育明人民幣100萬元,單獨送朱育英20萬元人民幣。據悉,梁某傑於2002年至2008年10月任信宜市建設局局長,2008年11月改任為信宜市財政局局長。

水務

2006年12月,時任信宜市水務局局長伍某邦為換屆中改任信宜市衛生局局長或信宜市政協副主席,向朱育英賄送了人民幣100萬元。2006年12月續任,2007年4月兼任信宜市水務局黨委書記,朱育英答應以後有機會再關照他。

衛生

2006年12月,時任信宜市鎮隆鎮黨委書記梁某勇被任命為信宜市衛生局黨組書記、局長,為感謝朱育英關照,賄送港幣80萬元。

交通

2008年11月,時任信宜市水口鎮黨委書記成某榮被任命為信宜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向朱育英賄送港幣30萬元。2011年1月,成某榮改任信宜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物價

2008年4月,時任信宜市思賀鎮委書記黃某飛為得到朱育英關照,賄送了人民幣10萬元,同年10月,其被任命為信宜市物價局局長。

統計

2008年10月,時任信宜市丁堡鎮鎮長陸某兵被任命為信宜市統計局局長,向朱育英賄送人民幣10萬元。

安監

2007年1月,時任信宜市北界鎮鎮長成某被任命為信宜市安監局主任科員、信宜市礦業中心主任,向朱育英賄送人民幣10萬元。同年10月改任信宜市國土資源局主任科員。

民政

2006年1月,時任信宜市平塘鎮黨委書記吳某業調任信宜市民政局局長,2007年6月,又被任命為信宜市民政局黨組書記,為答謝朱育英賄送了人民幣10萬元。

牢獄生活

從權力的巔峰,墜入勞改的監獄,朱育英理著光頭,獄友都以老朱相稱。住在關押十幾個人的監室里,每天參加勞動,工作量是一天加工幾千個燈泡,有時上廁所都很緊張。

入監那年,朱育英已經61歲,分到12人間的上鋪,他覺得很吃力,“我恐高”。後來,一名獄友跟他換了床位。職務犯集中關押後,朱育英搬到了新的監區,12人間裡現在有11人入住,都是職務犯。其中還有一名是茂名信宜市某鎮鎮長,是他曾經的部下,對他還比較關照,“叫我老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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