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指

期指

期指就是期貨指數。股指期貨是期貨指數較常見的一種,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股指期貨標的物為相應的股票指數。股指期貨報價單位以指數點計,契約的價值以一定的契約乘數與股票指數報價的乘積來表示。股指期貨的交割採用現金交割,即不是通過交割股票而是通過結算差價用現金來結清頭寸。

基本信息

交易規則

第一、分類申請交易編碼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第五十四條規定,符合中國證監會及交易所規定的會員和客戶,可以根據從事套期保值交易、套利交易、投機交易等不同目的分別申請客戶號。一個客戶可以有套保、套利等多個交易編碼,而一般商品交易所一個客戶只有一個編碼。

第二、自然人可以申請套期保值額度

在商品市場上是不允許自然人申請套期保值額度的,中金所2007年發布的規則也未提及自然人是否可以申請套期保值額度,新實施的《套期保值管理辦法》卻明確了自然人套期保值額度申請與審批的相關規定,這在制度上是一種創新,增加了自然人進行風險管理的工具選擇,也體現了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日益公平化。

另外,《套期保值管理辦法》還規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複使用。獲批套期保值額度可以在多個月份契約使用。這一修訂將原來的分契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簡化了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程式,也避免了投資者因契約到期摘牌而重新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額度,有助於充分發揮期貨市場的套期保值功能,提高套期保值的效率。

第三、多種風險管理制度並重

新規定借鑑了世界各主要國家和地區的風險管理經驗,並與我國現階段金融市場現狀相結合,做到多種風險管理制度多管齊下。具體包括保證金制度、漲跌停板制度、持倉限額制度、大戶持倉報告制度、強行平倉制度、強制減倉制度、結算擔保金制度和風險警示制度。

其中,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準由10%提高至12%。除了低於韓國KOSPI 200期指和印度NIFTY期指外,明顯要高於美國、日本、英國和其它新興市場的初始保證金率。將持倉限額的標準由600手降低到100手,被普遍認為可以更好地控制股指期貨交易的初期風險。保證金比例越低,期貨的槓桿放大功能就越高,從原來放大10倍降低到現在的8倍左右,大大降低了股指期貨的風險程度。而持倉限額的大幅調低,是為了限制大戶利用資金優勢操縱市場,促使大戶浮出水面,接受相關機構的有效監管。

透過這些熱點規則制定與修改的過程,不難發現中國證監會和中金所在股指期貨推出過程中灌輸的三大理念:提高風險管控、加強監管措施、強化市場功能。其中風險管控無疑是重中之重。股指期貨推出前期的規則設定無疑是以“穩”為宗旨的,因此難免在某些程度上以犧牲市場流動性為代價。

期指建倉原則

股指期貨的交易原理源於股票市場,投資方式同樣以賺取價差收益為目的。考慮到股指期貨作為金融期貨,契約設計中的期貨屬性明顯。投資者如果僅僅以過去操作股票的方法和技巧去交易期指,將會產生一定的操作誤區。因此,筆者根據傳統商品期貨的交易特點及股指期貨的多重屬性,總結了一些股指期貨的建倉策略。

第一條建倉原則就是順勢而為。無論在日內短線交易,還是實行中期投資計畫,建倉方向都要順勢操作。開倉之前首先要進行趨勢判斷,通常方法是開盤前先瀏覽當日重要的財經新聞,通過對重要信息的研判,歸屬其對當日行情走勢的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還可結合技術分析判斷期指當天的大概趨勢,進而確定當日的開倉方向。若期指上升趨勢明顯,則建倉方向應以做多為主,盤中逢回調即可開倉看多,當期指出現滯漲回落時不宜草率摸頂。反之,若期指向下機率較大,盤中每一次的反彈高點都是開倉看空的良機,但對於止跌後的反彈不宜盲目追多,這是因為在下降趨勢中搶反彈風險較大,如果判斷失誤會給投資者帶來較大的虧損。如果當日行情趨勢難以判斷,則以震盪市思路操作,觀望為主不宜輕易進場交易。

第二條建倉原則就是金字塔式開倉交易。考慮股指期貨特有的資金槓桿效應,會把風險和收益同時放大,所以交易中根據資金情況合理建倉尤為重要,此重要性不亞於對市場趨勢的判斷。經驗表明,倉位過重或滿倉操作,期指契約價格在隨機波動中,幾十個點的波動就會導致保證金不足,造成意外止損或爆倉,會對投資者的操盤心態會產生極其惡劣的影響。金字塔式開倉交易,就是根據資金規模,在行情有盈利的情況下進行加倉,但加倉的比例需逐漸遞減,達到嚴格控制倉位的目的。

最後一條建倉原則就是風險管理。期指交易中控制風險最有效的策略就是設定好止盈止損點位,當出場點觸發時,嚴格執行平倉離場。這樣操作的目的就是鎖定利潤、將損失限定在合理範圍內。在設立出場點位時,可根據投資者的風險偏好與風險承受能力,調整盈虧比例;也可通過行情分析,以形態破壞、均線相交等技術指標給出的信號作為平倉點。由於期指交易是一項高風險、高收益的金融投資活動,當其他交易策略與風險管理策略相互衝突時,應以風險管理策略為主。

創新價值

期指與兩融的創新價值

作為一種制度的創新,開展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和推出股指期貨品種,理所當然會對市場監管、券商、投資者、證券品種、證券市場等產生重大影響。
對市場監管來說,最重要的當然是風險控制,讓新的制度能夠平穩運行。融資融券業務和股指期貨是通過證券交易方式完善,穩定運行的內在基礎,通過淨資本規模、合規經營、淨資本風險控制等指標抓重點券商、通過抓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明確金融機構的準入政策以及培訓證券公誦間介紹業務等調控市場的參與者,即對市場利益各方的準入門檻的設立來開展風險監管。比如,根據2006年中國證監會出台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不滿足證券公司徵信要求、在券商處證券交易不足半年、未納入第三方存管、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或有重大違約記錄的投資者,以及證券公司的股東、關聯人,證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資、融券。通過審批股指期貨契約,對融資融券重點交易品種及融資融券比例進行規定,通過交易品種的監管控制風險。
毫無疑問,券商股是股指期貨推出和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的最大受益者。上市券商股價值將因此而提升。第一,從股指期貨看,券商系期貨公司將占業務的最大比例。目前各主要大券商均已獲得IB業務資格,並控股期貨公司。券商系期貨公司憑藉強大的資本實力、網點優勢和豐富的客戶資源,以及與證券市場緊密的聯繫,在股指期貨上具備天然的競爭優勢 ,因此,股指期貨將是券商的天下。第二,融資融券業務為大券商提供了低風險、高收益的新業務渠道。融資融券業務,為券商提供了融資利息收入、融券費、手續費等多重中間業務收入,有助於提升試點券商的估值水平。但是,各券商規模要受資本金和審批等限制,且融券來源於券商自營品種,估計融資規模將大於融券規模,成為券商獲取低風險利潤的新渠道。融資融券業務,也給大券商提供一個很好的規避業務風險的工具,將改變目前券商過度依賴經紀業務的現狀。第三,券商業務壟斷格將逐步形成。目前僅11家券商已完成融資融券聯網測試,絕對多數券商仍可能排除在新業務之外。由新制度帶動的限制性機會,為大券商的業務擴展提供了機會,其他券商在試點結束後獲得資格時,可能面臨市場已經被瓜分完畢的結果。
融資融券與股指期貨,並不是所有投資者都有機會參與,通過適配合性調查,特別是對於資金條件的限制,多數投資者無法參與股指期貨與融資融券業務。由此,投資者將形成資格分層,而新業務將成為資金實力強大的投資的利潤創造者和風險管理槓桿,機構大客戶有可能固化為試點券商的客戶。比如,有關規定投資者只能選定一家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契約,在一個證券市場只能委託證券公司為其開立一個信用證券賬戶。因此,利用試點機會,大券商有可能將大客戶全盤掌握。
但是,這並不是說實力小的投資人就沒有機會分享新業務的成果了,實力不大的投資者也可以間接通過新的制度為自己的投資服務。無論是融資融券還是股指期貨,都是為了在市場行情下跌時控制風險或者通過“賣空”而獲利。因此,提高自身的投資操作水平,及時控制倉位,是對投資者在市場下跌時控制風險的核心要求,這與沒有新的交易品種時要求一樣。
其實,融資融券和股指期貨推出,其本身的功能是中性的,對市場多空雙方是平等的,能否推動行情上升,要看大盤藍籌股的估值水平,還要看交易所對大盤藍籌股的篩選及其融資融券比重的規定。兩項新業務推出,從長期看,自然有助於提高大盤藍籌股票的流動性和融資率,但卻不是行情向上或者向下的決定性因素,不過在短期內習慣做多的力量也許會推動出現大盤藍籌股行情。
除ETF和權證之外,融資融券推出後,大盤股將成資金大戶又一種博弈工具。最典型的是1月8日滬深兩市走出探底回升的“翹尾”行情,與股指期貨密切相關的滬深300指數漲幅超越兩市大盤,在融資融券中直接受益的券商類個股則受到市場追捧。隨著博時上證超大盤ETF、中銀藍籌精選靈活配置基金、申萬巴黎滬深300價值基金等相繼獲批或發行,機構開始了對大盤藍籌的“搶籌行動”。 儘管投資者都預期會出現藍籌股行情,但能否真正出現這種行情,則還要看有關實施細則、新業務推出的節奏、藍籌股的估值及其他偶然因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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