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寧縣統戰部

(五)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外人士的實職安排和任職黨外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別是做好黨外人士在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任實職的考察、培養、舉薦工作。 (十)認真做好黃埔同學會、起義投誠人員等其他統戰對象的工作。 (十二)做好統一戰線各方面來信來訪的接待、處理工作。

簡介

會寧縣統戰部職責
(一)宣傳、貫徹黨的統戰路線、方針、政策,調查研究統一戰線的新情況、新問題,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加強對全縣統一戰線工作的協調領導、按照縣委和上級部門的決策,提出全縣統一戰線工作的計畫,並抓好組織實施。
(二)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做好縣委、縣政府與民主黨派、各族各界黨外代表人士的座談會、通報會、協商會的組織工作,研究民主黨派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幫助民黨派加強思想、組織建設,充分發揮他們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作用。
(三)做好黨外知識分子工作,做到了解情況、貫徹政策、協調關係、舉蕁人才。
(四)做好黨外人十的政治安排,配合有關部門聘任黨外人士擔任特約監察員、檢察員、審計員、教育督導員。
(五)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外人士的實職安排和任職黨外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別是做好黨外人士在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任實職的考察、培養、舉薦工作。
(六)做好經濟領域的統戰工作,指導、協助工商聯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工商聯開展會務、商務活動,推動光彩事業和信譽宣言,加強思想、組織建役。
(七)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工作方針政策,發展新型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配合政府有關部門促進民族地區的繁榮進步,維護社會安定,協助有關部門培養、舉薦、選拔少數民族幹部。
(八)全面貫徹黨的宗教政策,重點做好宗教上層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培養新一代愛國、愛教的宗教職業人員,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宗教事務的依法管理,防止和抵制境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使其在政策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開展活動,化解各種矛盾,維護政治穩定。
(九)認真做好海外統戰工作,團結台灣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僑胞為統一祖國、振興中華服務,認真做好對台宣傳,組織聯絡,台胞、華僑接待,台屬、僑屬扶貧,對台經貿等各項工作。
(十)認真做好黃埔同學會、起義投誠人員等其他統戰對象的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戰線理論的探討、研究、信息報送等方面的工作。
(十二)做好統一戰線各方面來信來訪的接待、處理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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