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以來,因工作突出,先後獲得“全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工作先進單位”、5年連續獲得“全市移民工作先進單位”等到榮譽稱號。
為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建設勤政高效廉潔機關,確保不出現“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特向社會承諾如下:
一、及時辦理縣委、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二、在法定期限內辦理、答覆完畢縣人大交辦的人大建議、縣政協交辦的政協委員提案。
三、信訪接待。對來本局上訪人所反映的問題,能當場答覆的,按政策予以當場答覆,不能答覆的,明確告知上訪人向有關的機關提出;對屬本局職權範圍內受理的信訪事項,按《信訪條例》規定的期限辦理。
四、屬本局職權範圍內審批的庫區移民專項工程按招投標法相關規定一律向社會實行公開招投標。
五、資金管理。移民資金嚴格按照省、市、縣《移民資金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和撥付,並以村、組為單位張榜公示,接受民眾和社會的廣泛監督。
六、廉潔自律。嚴肅工作紀律,決不以權謀私。任何單位和個人來本局聯繫工作和辦理事務,本局工作人員嚴禁“吃、拿、卡、報”,不得為難辦事人員。嚴禁以個人名義到庫區承攬工程或介紹施工隊伍;嚴禁違反規定程式分配資金、審批項目、發包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