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定邦

以治行高第授吏部給事中,鈔發疏章,稽察違誤,權力頗重。 吏部郎中趙邦清被誣,定邦疏雪之。 天啟三年(1623年)秋,吏部缺右侍郎,中旨特用定邦,四辭不得’,遂引疾歸。

(?一1624年)
曹定邦生年無考,男,明宣府懷安衛魏寧莊(今魏家山村)人。萬曆十九年(1591年)舉鄉試第一,次年中進士,授江蘇淮安府推官,掌管刑獄。以治行高第授吏部給事中,鈔發疏章,稽察違誤,權力頗重。以法疏劾兩京兵部尚書田樂、邢介及雲南巡撫陳用賓,田、邢遂引去。吏部郎中趙邦清被誣,定邦疏雪之。後拜謁告歸,僦屋以居,不蔽風日。光宗登位,始以太常少卿召,至則改為大理少卿,遷左僉都御史,佐趙南星京察,事竣進左副都御史。天啟三年(1623年)秋,吏部缺右侍郎,中旨特用定邦,四辭不得’,遂引疾歸。四年啟用其南京都御史仍辭不拜。時逆臣王紹徽、喬應甲附宦官魏忠賢,必欲害定邦,囑其黨石三畏以東林黨劾之,遂予削奪。歸鄉途中,被東「派人格殺,並予抄家1消k傳至里居,其女曹玉蓮由符家卿福陪同前往大同逃亡。於大雪紛飛中,自四十里崎嶇樺木山奔逃,行至大同近郊白登堡,老管家凍餒而死。晉劇所演之《走雪山》乃其真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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