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東區建委原主任曹國旗對房屋管理和物業管理工作監督失察。2012年2月至2014年7月,曹國旗對區建委所屬公司房屋管理和物業管理工作監督失察,在77套空置經濟適用房相繼被社會人員搶占情況發生後,未組織人員對搶占房情況進行全面核查,推動搶占房治理工作緩慢。曹國旗受到誡勉處理。
天津市河東區建委原主任曹國旗對房屋管理和物業管理工作監督失察。2012年2月至2014年7月,曹國旗對區建委所屬公司房屋管理和物業管理工作監督失察,在77套空置經濟適用房相繼被社會人員搶占情況發生後,未組織人員對搶占房情況進行全面核查,推動搶占房治理工作緩慢。曹國旗受到誡勉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