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蘭·黛維

普蘭·黛維

普蘭·黛維(印地語:फूलन देवी,IAST轉寫Phūlan Devī,英語與法語一般拼寫為Phoolan Devi,1963年8月10日-2001年7月25日),又譯璞蘭·戴薇,璞蘭·黛薇,號稱“女土匪王”(英語:Bandit Queen,或譯強盜王后、女匪王、匪後、女匪之王)是一名印度的土匪,其後成為政治家。

個人信息

出生 1963年8月10日(1963-08-10)印度北方邦戈爾哈·克·普爾沃(Gorha Ka Purwa)村

逝世 2001年7月25日 (37歲)印度新德里

職業 土匪,政治家

配偶 烏梅德·辛格(Ummed Singh)

家庭成員

普蘭·黛維出生時排行第二,家中有四個姐妹和一個弟弟,屬於首陀羅種姓下的一個叫做馬拉的次級船夫種姓,住在印度北方邦的一個小村莊戈爾哈·克·普爾沃(Gorha Ka Purwa)。

家庭狀況

普蘭的家庭很窮,但他們不是村里最窮的,因為她父親擁有大約一英畝的土地,上面種著一棵巨大的栴檀樹。在她的自傳里,普蘭回憶說她和兩個姐妹一起也不能合抱住粗大的樹幹。樹上的貴重的檀木實際上是家庭的經濟保障。

當普蘭十歲時,她的堂兄馬亞丁(Mayadin)成為了家族的族長,馬上派出一隊工人把珍貴的檀樹砍倒,自己獨吞了收入。雖然她的父親過於軟弱沒有抗議,但是普蘭還很年輕,無所畏懼、盛氣凌人,當面頂撞她的堂兄。雖然他嘗試對普蘭視而不見,她還是不停辱罵馬亞丁,公開稱他是竊賊,和她的姐姐一起在他的土地上發起了一次靜坐示威。最終馬亞丁失去了耐心,用一塊磚頭毆打普蘭,將其擊昏。但是她仍然繼續騷擾馬亞丁,要求公道。為了擺脫這個麻煩,馬亞丁安排把她嫁給一個住在幾百英里之外的名叫普提·拉爾(Putti Lal)的男人。普提·拉爾當時已過三十,普蘭只有十一歲。在瑪麗·特蕾莎·康妮(Marie-Therese Cuny)的幫助下於2001年在法國出版的自傳中,黛維說她在十一歲時嫁給了一個脾氣非常壞的男人。

個人經歷

逃離婚姻

關於普蘭在此之後的生平有互相矛盾的幾種說法。有些說法是,因為她害怕普提·拉爾的“蛇”——她這么稱呼他的生殖器——所以拒絕與他同房。拉爾已經有另一個妻子了,所以他把普蘭打發去做家務事。她受不了苦跑回自己的村子,令家人大為驚駭。他們相信妻子不能拋棄丈夫,對此不予理睬。普蘭的母親穆拉(Moola)羞愧難當,讓她女兒去跳井自殺。其他的說法認為,她的丈夫強姦並虐待她。根據這種說法普蘭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她以為拉爾要殺她。另有主張認為她當時病重,她的父親前來把她帶到醫院去。她的雙親在全村人面前公開宣布此段婚姻結束。直到13歲為止,她2年沒有看到自己的丈夫。這種說法認為他當時前來把她帶回到自己家裡,和他的“第二個妻子”,一個和他的脾氣一樣壞的老女人一起生活。“第二個妻子”打普蘭,對待她像是對待奴隸,而且不讓她吃飽,讓她和牛睡在一起。一段時間以後,丈夫決定把普蘭帶回她自己的村子的家中。

無論她的婚姻是怎樣結束的,她的一生被打上了這個印記。被村子和家人所排斥,她在社會上已無立足之地。

挑戰馬亞丁

最終,普蘭駁斥了家人的斥責,繼續挑戰馬亞丁。她把他以非法占用應是她父親的土地為罪名告上法庭。在法庭上她很少能抑制自己的感情,劇烈的爆發經常震驚法庭。

1979年,馬亞丁控告普蘭盜竊他家的財物。雖然她否認了指控,警察還是逮捕了她。在被關押的三天裡,她被不斷地毆打和強姦,隨後被丟在一間老鼠成群的牢房裡。她知道堂兄在此事幕後主使。這段經歷傷害了她的身體,使她開始仇視習慣性蔑視女性的男人。當她返回村子的時候人人避之不及。她意識到社會已經將其拒之門外,並開始反抗。

綁架

1980年後半年,一幫土匪綁架了普蘭。土匪頭目巴布(Baboo)是高種姓的塔庫爾(Thakur),想要強姦普蘭。但是她被匪幫的副頭目維克拉姆(Vikram)所保護,他和普蘭同樣屬於馬拉種姓。一天晚上巴布嘗試強姦普蘭的時候,維克拉姆將他打死,自立為王。普蘭成了維克拉姆的第二個妻子。匪幫洗劫了普蘭的丈夫居住的村莊。普蘭刺傷了和她感情疏遠的丈夫,並把他在村民面前拖曳。然後匪幫把半死不活的他丟在路邊,附上一張字條,警告老夫娶少妻的人。

逃離

普蘭·黛維從維克拉姆那裡學到了怎樣用步槍,並在匪幫的行動中親手實踐,包括洗劫高種姓村莊和綁架高種姓地主以勒索贖金。每次犯案之後,普蘭·黛維都會造訪杜爾嘎女神廟,感謝女神保佑。匪幫的隱蔽所在強巴爾谷地。不久,維克拉姆的朋友斯里·拉姆(Shri Ram)出了獄,接任匪幫的頭目。斯里·拉姆屬於塔庫爾種姓,而且對普蘭屢有冒犯。這導致斯里·拉姆和維克拉姆關係緊張,後者要求他向普蘭道歉。每當匪幫洗劫一個村莊時,斯里拉姆總要毆打和侮辱馬拉種姓的村民。這令幫里的馬拉成員們非常不悅,許多人離開了團伙。當斯里·拉姆找到一幫塔庫爾加入團伙時,維克拉姆建議把團伙一分為二,但是斯里拉姆拒絕了。不久之後,斯里拉姆和其他的塔庫爾團伙成員試圖殺害維克拉姆和普蘭,兩人成功逃離。但是隨後他們還是殺死了維克拉姆·馬拉,綁架了普蘭·黛維,將她鎖在貝麥(Behmai)村。普蘭·黛維被村裡的許多男人輪姦。三個星期之後,她和其他兩個維克拉姆團伙中的馬拉在一個低種姓村民的幫助下逃出。她組織了一個馬拉幫派,和前維克拉姆團伙成員的曼·辛格一起領導。這個團伙在印度北部和中部進行了一系列的搶掠,主要針對高種姓。有人說普蘭·黛維只針對高種姓,並把戰利品分給低種姓的人們,但是印度政府堅稱這是無稽之談。

復仇

從貝麥村逃出來17個月後,普蘭回到了這個村子前來復仇。1981年2月14日,普蘭和她的匪幫進入貝麥村,穿著警官制服。村裡的塔庫爾正在籌備一場婚禮。土匪們要求把綁架普蘭的人和村裡的重要人物供出來。關於此事的細節不明,但是據說普蘭認出了兩個先前對她進行性侵犯並殺害她的愛人的男人。普蘭的匪幫在徹底搜查之後還是沒能找到所有的綁架者,於是她命令團伙成員將村里所有塔庫爾男人排成一列並向其射擊。土匪們開火打死了22個塔庫爾男人,大多數並沒有參與綁架和輪姦普蘭。隨後,普蘭·黛維宣稱她在貝麥村一個人也沒有殺——所有的死者都是匪幫的成員們打死的。

被捕

貝麥大屠殺後隨之而來的是一場大規模的警方搜捕,但是並沒有找到普蘭·黛維。當時的北方邦總理V.P.辛格在貝麥屠殺曝光後辭職。普蘭·黛維開始被稱為女土匪王。北方邦的商店裡出售穿著印度教女神杜爾嘎的服裝的普蘭·黛維的玩偶。她被很多印度媒體所美化。在貝麥大屠殺兩年之後,警方仍然沒能抓到普蘭·黛維。英迪拉·甘地政府決定與其談判投降。此時普蘭·黛維的健康狀況很差,大多數團伙成員也已被打死。1983年2月,她同意向當局投降。但是她說她不信任北方邦警方,堅持只向中央邦警察投降。她還堅持只向聖雄甘地和杜爾嘎女神像,而不是警察放下武器。她另外提出以下要求:

不得判處她死刑; 不得關押她的團伙成員超過八年; 她的弟弟應進入政府工作; 她的父親應分得一塊土地; 她的所有家人應在警察護送下參加投降儀式

一名不帶武器的警官在強巴爾(Chambal)山谷中的藏身處會見了她。他們一起來到賓德市,在那裡普蘭向甘地和杜爾嘎女神的畫像放下了武器。旁觀者約有1 0000人。300名警察等候在一旁準備拘捕她和與她一起投降的團伙成員。

審判

普蘭·黛維被指控犯下48樁案件,包括30樁搶劫案和綁架案。她的審判被推遲了11年,在此期間被一直囚禁在獄中。這段時間裡她因為卵巢囊腫動了手術,最後不得不進行子宮切除。她最終於1994年被假釋出獄。當時她創立了Eklavya Sena組織,旨在教授低種姓大眾怎樣自我保護。

她嫁給了烏邁德·辛格,她姐姐的丈夫,一個新德里的商人。謝加·卡普爾(Shekhar Kapur)以普蘭·黛維1983年投降之前的生平為藍本拍攝了電影《土匪女皇》(Bandit Queen,1994)。雖然在片中是個女英雄,普蘭·黛維本人還是對影片的準確性提出強烈質疑,並且力爭在印度禁映該影片。她甚至在一家影院門前威脅如果該片不停映就要自殺。最後她和製片商達成了6 0000美元的調解協定。該片使她聞名國際。而此時她又再次被以謀殺與其他罪狀指控。

自傳

雖然普蘭本人不識字,但是她在兩名外國作家——瑪麗·特蕾莎·康妮和保羅·朗巴利(Paul Rambali)的幫助下寫成了她的自傳《印度女土匪王:一個印度女人從農婦到國際傳奇的奇妙旅程》(The Bandit Queen of India: An Indian Woman's Amazing Journey From Peasant to International Legend)。

1996年普蘭·黛維作為社會黨 (印度)的候選人競選印度國會的一個席位並當選。她在1999年再次當選。在1999年的一次訪談中,她解釋自己的政治目標說:“我的主要目標是有錢有勢者之前享受的現在也應給予窮人,比如說飲用水、電力、學校和醫院……我希望政府中能夠給女性預留職位。女性應該在學校接受教育。人們不應該強迫她們在很小的年紀就結婚……最重要的是平等。這樣人們可以獲得工作、良好的食物和飲水,還有接受教育。特別是女性——當下她們的地位如同鞋一樣低!她們應該受到平等的對待。就像其他進步幸福的國家一樣,我也希望我的國家和人民一同進步。”她在競選活動中受到了貝麥大屠殺死者女性家屬的批評。剎帝利組織Kshatriya Swabhimaan Andolan Samanvay Committee(KSASC)對其進行了全國性的抗議活動。有人認為她作為議員是不稱職的。她在北方邦命令火車停駛來會見自己的熟人。鐵道部長拉姆·維拉斯·珀什文(Ram Vilas Paswan)低調處理了此事,只下令進行了簡單的質詢。另一次,她訪問了蓋瓦里爾自己曾經被關押過的監獄會見以前的密友。當獄警禁止他在訪問時間之外進入時,她對其進行辱罵。之後參與此事的獄警受到撤職命令,沒有任何解釋。

獲獎

1998年普蘭·黛維聲稱她收到了英國國會議員的諾貝爾和平獎提名。她在1998年的第二次選舉中失利,但是在第二年捲土重來而當選。

被殺

2001年7月25日,普蘭·黛維在新德里的家門口前下車時被槍殺。刺客同時打傷了她的保鏢,並跳上自動人力車逃跑。謀殺嫌疑犯是謝爾·辛格·拉納(Sher Singh Rana)、迪拉傑·拉吉(Dheeraj Rana)和拉吉比爾(Rajbir)。謝爾·辛格·拉納在德拉敦自首。他承認自己是兇手,說是為了貝麥的22個剎帝利而復仇。他於2004年從提哈爾監獄越獄,但在2006年4月於加爾各答被抓獲,被送往德里的羅西尼監獄(Rohini Jail)。同年KSASC為“保持剎帝利社區的尊嚴”和“擦乾貝麥寡婦們的淚水”向拉納致敬。2007年1月19日,受傷的目擊者,普蘭的保鏢巴蘭德爾·辛格(Balender Singh),指認了迪拉傑與謝爾·辛格分別是當日向他和普蘭開槍的人。2007年2月2日巴蘭德爾·辛格經受交叉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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