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氏硬度

M.M.普羅托奇雅可諾夫(前蘇聯)於1926年提出用“堅固性”這一概念作為岩石工程分類的依據。他發現,岩石在各種外載(鍬、鎬、鑽機及炸藥爆破等)作用下,其破壞的難易程度相似或趨於一致,因此建議用“堅固性係數”作為分類指標,來表示岩石破壞的難易程度。 20世紀50年代,我國引進了按岩石堅固性進行分類的方法(即普氏分類法),煤炭系統至今仍然沿用。

指標

人們在長期的實踐中認識到,有些岩石不容易破壞,有一些則難於破碎。難於破碎的岩石一般也難於鑿岩,難於爆破,則它們的硬度也比較大,概括的說就是比較堅固。因此,人們就用岩石的堅固性這個概念來表示岩石在破碎時的難易程度。

堅固性的大小用堅固性係數來表示又叫硬度係數,也叫普氏硬度係數f值)。

它是前蘇聯學校和普羅托季雅柯諾夫於1926年提出的,因此又被稱為普氏係數。

堅固性係數f=R/10 (R單位是MPa)

式中R——為岩石標準試樣的單向極限抗壓強度值。

等級

如:

① 極堅固岩石f=15~20(堅固的花崗岩,石灰岩,石英岩等)

② 堅硬岩石f=8 ~10(如不堅固的花崗岩,堅固的砂岩等)

③ 中等堅固岩石f=4 ~6 (如普通砂岩,鐵礦等)

④ 不堅固岩石f=0.8~3 (如黃土、僅為0.3)

礦岩的堅固性也是一種抵抗外力的性質,但它與礦岩的強度卻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強度是指礦岩抵抗壓縮,拉伸,彎曲及剪下等單向作用的性能。而堅固性所抵抗的外力卻是一種綜合的外力。(如抵抗鍬,稿,機械碎破,炸藥的綜合作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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