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公民

明星公民

“明星公民”是對娛樂圈中藝人的一種肯定,既是對他們在專業工作上的讚美,更是對獲選者之人格、道德、形象的一個高度肯定。《南都娛樂周刊》作為中國娛樂第一刊有責任將“明星公民”介紹給所有關注娛樂明星、名人的公眾,他們也將作為代表,為娛樂圈乃至所有公共領域豎立起一種充滿愛心、溫情、善意的美好價值觀。

評選意義

《南都娛樂周刊》作為中國娛樂第一刊有責任將“明星公民”介紹給所有關注娛樂明星、名人的公眾,他們也將作為代表,為娛樂圈乃至所有公共領域豎立起一種充滿愛心、溫情、善意的美好價值觀。娛樂明星,不能只靠作品說話,也不能只是在自己冬粉中得到擁護,他們更應該通過在公眾面前展示美好的情愫和價值觀,來形成自己的獨特人格魅力。因此,“明星公民”應成為一條永恆的“標尺”,來精準地標量每一個娛樂圈公眾人物的自身高度。

評選標準

⑴娛樂活力(20%):年度作品的數量和質量,正面影響力、與公眾互動的活力;

2010年度明星公民盛典logo2010年度明星公民盛典logo

⑵公益事業(30%):在本年度的慈善捐助、公益活動、環保行為等項目上身體力行,並積極地宣傳公益事業;
冬粉號召(30%):通過相關冬粉網站、明星貼吧、部落格、SNS網站等統計出被評人冬粉數量、活躍性和忠實度;
⑷公眾形象(20%):公開場合形象及言行舉止是否得體,有無負面新聞,公眾口碑情況。

評選過程

1、候選人推薦:由全國主流媒體娛樂版(頻道)資深編輯推薦各獎項候選人;
2、網友投票:在評選專題網頁開通網友投票渠道,為期2個月;
3、評審團投票:由36家權威媒體評審和14位特邀嘉賓評審共同投票並點評;
4、統計票數:網友票數按60%計入最終票數,評審團票數按40%計入最終票數。
5、結果公布:通過各媒體渠道發布評選結果;
6、頒獎

歷屆獲獎

成龍、李冰冰、姚晨、蔡康永、馮小剛、佟大為夫婦、范冰冰、陳坤、胡軍、黃曉明獲頒“2010年度十大明星公民獎”;經紀人李雪、周嗣偉,電影出品人韓三平、王中軍,電視製片人田華、張一蓓獲得2010年度金牌推手的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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