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

相對於地方公共團體(地方政府),稱為中央政府、中央官廳、中央省廳(Cen Govern 一般日本的行政機關,是指《國家行政組織法》中“國家的行政機關”規定的省及其中央直屬局(委員會、廳)以及內閤府設定法中規定的內閤府及其中央直屬局(委員會、廳)。

日本的行政機關,是負責日本國家行政事務的政府機關,主要是內閣下屬的各政府單位,事實上也可以等同於日本政府。相對於地方公共團體(地方政府),稱為中央政府、中央官廳、中央省廳(Central Government),或簡稱為省廳。

一般日本的行政機關,是指《國家行政組織法》中“國家的行政機關”規定的省及其中央直屬局(委員會、廳)以及內閤府設定法中規定的內閤府及其中央直屬局(委員會、廳)。內閤府是為了強化內閣的功能而設定的比各省更高一級的行政機關。

另外也指以內閣總理大臣(首相)為首的內閤府,和以各國務大臣為首的總務省、法務省、外務省、財務省、文部科學省、厚生勞動省、農林水產省、經濟產業省、國土交通省、環境省、防衛省、國家公安委員會(警察廳)等1府12省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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