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鴻基地產郭氏基金

一、助學金資助對象 二、助學金資助名額及額度 2、獲得資助的學生,通過年度考核後,每年均可繼續獲得資助,直到學業畢業;

新鴻基地產集團是香港最大的地產發展公司之一,自建立以來一直堅持“植根香港、以心建家”的信念,熱心公益事業,成立了非牟利團體“新鴻基地產郭氏基金會”,基金會本著育才樹人、教育興國的理念,通過各種靈活的形式資助和參與教育、文化及文物三方面的項目,培育國家未來快速發展所需的人才,引進國際的新科技知識及弘揚中國悠久珍貴的文化。
香港新鴻基地產郭氏基金有限公司為在提高中國人民教育水平和培訓人才上作出貢獻,於2006-2012年間向浙江大學捐贈約700萬元人民幣,並以此設立“新鴻基地產郭氏基金浙江大學學生助學金”,其管理辦法如下:
一、助學金資助對象
主要資助品學兼優,且家庭生活貧困的全日制在校新生。來自西部和國家重點扶貧縣的同學優先考慮。
二、助學金資助名額及額度
助學金2006、2007、2008、2009年每年資助57名新生, 資助額度為5550元/人/學年,連續資助4年至畢業,總計22200元人民幣/人。7年共資助4屆228名學生,資助總額6,959,700元人民幣。
三、助學金申請條件
1、家庭經濟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或接近保障線的,不能或不足以供給該學生在大學學習期間所需的各項費用開支,且未獲得其它助學金資助;
2、學生本人熱愛祖國,思想作風正派,遵守法紀校規,同學關係良好。
3、學習勤奮努力,學習成績優異。
四、助學金管理
1、郭氏基金會每年3月把款項劃入浙江大學教育基金會賬戶,基金會設專項基金,專款專用;
2、獲得資助的學生,通過年度考核後,每年均可繼續獲得資助,直到學業畢業;
3、受資助學生每年應提交前一學年學習情況總結報告,並由其所在學院簽署意見。如發生學生停學、學習不努力、因違反學校規章受到學校紀律處分、平時生活揮霍、家庭生活經濟情況明顯好轉等情況,經浙江大學學生工作處、所在學院認定,可根據其表現和家庭經濟狀況變化等情況協商做出調整;
4、本助學金由浙江大學發展聯絡辦公室、浙江大學港澳台事務辦公室、浙江大學學生工作處共同管理,由浙江大學學生工作處具體組織實施,並由浙江大學教育基金會將每年受助學生的簡況送郭氏基金會存檔;
5、新鴻基地產郭氏基金會有權對助學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經雙方協商,可以對管理辦法提出修改意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