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廣電總局“雙打”專項行動

新聞廣電總局“雙打”專項行動

新聞廣電總局“雙打”專項行動是指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打擊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的專項行動。是中央領導重視、基層民眾歡迎、業界同仁擁護,是一件得民心、順民意,利發展、促管理的大事。

簡介

新聞廣電總局“雙打”專項行動新聞廣電總局“雙打”專項行動
2014年6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通報了8個新聞敲詐典型案件,進一步推動了“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打擊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專項行動深入開展。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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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雙打”行動,中央領導重視、基層民眾歡迎、業界同仁擁護,是一件得民心、順民意,利發展、促管理的大事。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屢禁不絕、屢打不止,危害極其嚴重,已經到了非打不可、不打不行的嚴重地步。

新聞敲詐和假新聞以及“三假”問題嚴重破壞了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嚴重危害了基層和民眾切身利益,嚴重損害了新聞媒體公信力,嚴重污損了新聞工作者的形象,嚴重惡化了新聞媒體的生態發展環境。新聞敲詐和假新聞以及“三假”的泛濫,也是對國家治理秩序的嚴重破壞,對國家治理能力的嚴峻挑戰。因此,必須痛下殺手,嚴厲打擊,切實遏制新聞敲詐和假新聞以及“三假”問題的蔓延勢頭。

現狀

長期以來,新聞記者在人民民眾心目中具有崇高形象。目前國家持新聞記者證的采編人員有25.8萬餘人,這支隊伍總體素質是好的,但確有極少數記者道德缺失、胡作非為,更有一批假記者目無法紀、坑蒙拐騙,還出現真假記者內外勾連、相互利用的現象。這些害群之馬的存在,嚴重敗壞了新聞工作者隊伍的社會形象,傷害了絕大多數堅守職責的記者的聲譽。

在新聞敲詐和假新聞案件中,有不少是打著新聞媒體網站、網站區域頻道和網站記者名義進行的,也基本上是以“監督”、“調查”、“曝光”相要挾攫取利益,這反映出一些傳統媒體在網際網路衝擊下出現了生存危機。這種新聞媒體就應儘早停業、關張、註銷,決不能允許為了生存就去違法違規或者任其違法違規。

進展

工作進展還很不平衡。主要表現在:有部署,但抓落實不夠,有的地方和單位只停留在開會動員上,沒有做具體安排;有措施,但抓關鍵環節不夠,開展“雙打”行動關鍵案件查辦,不抓案件查辦,所有措施都是一句空話;有聯合,但是抓協調不夠,這次行動由九個部門聯合發文,就是因為九個部門都與此事關係密切,只有齊抓共管才能根本見效;有號召,但發動民眾不夠,民眾對新聞敲詐和假新聞痛恨不已,開展專項行動必須充分調動民眾的積極性,一些地方對此沒有真正重視,這也是專項行動開展得還不夠深入的重要原因。

工作重點

為切實打好這一場實打實、硬碰硬的攻堅戰,提升媒體公信力,樹立行業新形象,須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兩個行動,一併深化

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與打擊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三假”專項行動是同步部署和展開的,兩個行動既各有側重又相互配合。之所以這樣部署,是因為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問題不僅有真記者參與、也有假記者參與,而且常常出現真假串通、輪番登場的情況。

二、查辦案件,嚴厲處罰

專項行動能不能取得實質性的進展,關鍵就看案件查辦。對新聞敲詐和假新聞案件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兩種處罰,僅靠行政處罰不足以震懾不法人員;對違反黨紀政紀人員和單位責任人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綜合運用司法法律和黨紀政紀這兩大利器;對重要案件通報媒體主管單位領導,並將案情通報全社會,通過媒體予以曝光。

三、依法監管,嚴格規範

“雙打”行動,本質上是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實施的行政監管措施,要充分用好行政監管的基本手段,包括對違規媒體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對違規從業人員和責任人列入不良記錄、作出限業或禁業處理等,堅決查處一批、整頓一批、吊銷一批,這是法律法規賦予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的職責,要善於用好用足。

四、加強領導,發動民眾

開展“雙打”行動要依靠人民民眾的參與。各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在黨委宣傳部門統一領導下,主動協調通信公安稅務工商、網信等相關部門,完善聯動機制,發動民眾參與,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形成強大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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