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商品性

新聞具有商品的某些屬性。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人們對新聞商品性的認識和實踐不同。

正文

 
資本主義社會的報紙 、刊物 、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台,是資本主義的企業,是資本家發財致富、溝通信息和消遣的工具。資本家經辦各種新聞傳播機構,發布有利於資本家觀點的新聞、評論,大量刊登廣告,以適應客群的需要,並以贏利為目的。新聞工具贏利的途徑,首先是收取廣告費,其次是收取報刊費,通訊社收取稿費、信息費,電台、電視台收取視聽費。為了爭取廣告客戶,擴大客群,新聞傳播工具在貫徹其宣傳意圖的前提下,從內容到形式盡力適應客群需要。因此,資本主義的新聞是一種特殊的商品。西方由政府經辦的新聞傳播機構,也有不以贏利為目的的,有些廣播、電視不收視聽費。
社會主義的新聞事業是以為社會主義服務、為人民服務為宗旨,新聞不是商品;但在新聞的流通過程中,具有商品的某些屬性,買報紙、刊物要付錢,採用通訊社的稿件付稿費,刊登或播發廣告付廣告費。
新聞的商品屬性,給新聞工作帶來雙重影響。一方面它使新聞工作者在採集、製作、傳播新聞時要考慮競爭因素,不斷改革新聞業務,盡力適應客群的需要;同時,改善經營管理,力爭自給有餘。另一方面,如處理不好,又可能導致新聞的商品化,單純為了贏利,以新聞作交易,或迎合少數客群低級趣味,降低格調,發表庸俗的東西,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新聞界在一段時間裡,曾否認新聞具有商品性。從20世紀80年代起,新聞界重新探討,認識有所變化。在社會主義條件下,承認新聞具有商品的某些屬性,有利於發揮其積極作用,但要防止新聞商品化。

配圖

相關連線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